李克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改革创新 试点先行 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17.09.2014  00:15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变会并作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出席。

  会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和安徽省及云南红河州、福建晋江市、山东桓台县马桥镇负责人汇报了推进新型城镇化情况。李克强对各地的探索给予肯定。他说,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必须用好新型城镇化的强大引擎。新型城镇化是个综合载体,不仅能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也有助于扩大消费和投资、催生新兴产业,释放更大内需潜力,顶住下行压力,为经济平稳增长和持续发展增动能。要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要求,遵循规律,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新四化”协同发展,取得新突破。

  李克强指出,我国各地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国家确定在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所有试点要以改革为统领,按照中央统筹规划、地方为主、综合推进、重点突破的要求,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机制、城乡发展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等,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积累经验,形成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鼓励未列入试点地区主动有为,共同推进新型城镇化。

  李克强说,新型城镇化贵在突出“”字、核心在写好“”字,要以解决好“三个1亿人”为切入点。要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探索实行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允许地方通过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吸引社会投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把进城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要科学规划,创新保障房投融资机制和土地使用政策,加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促进约1亿人居住的各类棚户区改造。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中西部倾斜;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国家级产业转移示范区,做大做强中西部中小城市和县城,促进约1亿人在中西部就近城镇化。

  李克强强调,新型城镇化是关系现代化全局和几亿人生活改善的大战略,是最大的结构调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抓在手上,干在实处,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总结推广成功经验,用好改革创新的“开山斧”,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造福广大城乡群众。

  国务委员杨晶出席会议。

编辑:王东胜 联系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