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 《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九成社区将有综合服务站
社区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大量人口向社区聚集,社区工作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省自2001年以来首次出台关于城市社区建设的文件。12月18日,记者采访了省民政厅厅长冯昕,就《意见》中的重点、亮点进行解读。
社会组织和居民均可参与社区治理
《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从社区管理到社区治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社区建设理念的重大转变。”冯昕表示,过去社区管理几乎完全由政府主导推动。而“治理”更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志愿者、广大居民等多元主体的作用。各个主体之间平等合作、平等参与,发挥各自优势参与社区治理。
调查显示,目前行政任务占社区居委会工作80%以上。对此,《意见》要求,依法厘清权责边界,凡属基层政府职责内事项,一律不得转嫁社区。确需社区协助的,要“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
此次《意见》最大亮点之一,就是提出“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活力”。
冯昕说,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职能、事务剥离出来,移交给社会组织,能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
目前,我省社区社会组织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数量少、规模小、类型不全。对此,《意见》提出,以购买服务、提供场地等方式,大力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明年九成社区建立综合服务站
根据《意见》,2015年我省社区综合服务站覆盖率力争达90%以上。“让居民足不出‘区’享受更多优质服务。”冯昕说。
为有效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意见》强调,建立健全以社区网格、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社区信息系统为支撑的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协调、解决居民利益诉求,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服务。
对于普遍关注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提出,采取民办公助、社会购买等形式,积极推进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项目的实施,加快实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所有社区。
每个社区设立一名专业社工
总量少、待遇偏低、人员流动性大,是我省社区工作队伍中存在的突出现象。《意见》提出,壮大和优化社区工作队伍,社区居委会一般配置5~9人,人口较多、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每300户增配1人,流动人口较多的每1000人增配1人。
随着社区工作分工越来越细,社区工作者也趋向于专业化、职业化。《意见》首次明确,实施“一社区一社工”计划。
我省现有社区4466个,在岗社工不足300人。冯昕表示,我省将增加购买岗位让更多社工入驻社区。同时,鼓励现有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证书后给予岗位津贴。
在完善保障机制方面,《意见》要求将社区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建立财政预算投入、费随事转、党费划拨、社会支持、自我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党费支持力度和额度,各级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对社区社会福利项目和体育项目予以支持。(记者 冯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