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
为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郑州市2018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方案》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作出明确,2018年底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不低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各区按年度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的目标任务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并组织开展好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各级文明单位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要积极带头,发挥示范作用;在具备条件的商业区、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市将按照“双四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四个环节”全程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根据部署,3月底前,各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均要成立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本区、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每个区配备10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开展本区生活垃圾指导、监督工作;各街道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并配备5名专职工作人员,全力推进本街道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各街道负责组建督导员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每300户左右配置1名督导员、商业街按每100户配置1名督导员的标准,配强配足一线工作人员。
各区政府在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方面,可积极探索“互联网+”智能管理模式,引进“一户一卡一码”、指纹识别、自动积分等分类管理办法,高效做好前端垃圾分类工作。在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选址筹建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且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内要布局一处日处理厨余垃圾100吨以上的湿垃圾处理场所。各区分拣中心务于4月底前开工建设,8月底前建成投运。
按照要求,各区可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即以居民日常垃圾分类行为为依据,对主动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先进个人及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单位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