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丁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25.06.2014  14: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峡县丁河镇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南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宛发改设计[201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自筹,招标人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渗滤液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峡县丁河镇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XXJ14111250

2.3建设地点:西峡县丁河镇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程概况:

2.5.1、西峡县丁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规模为日处理垃圾15吨,库容为9.6万立方米,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及其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日处理20吨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及相应的生产辅助设施及基础设施。

2.5.2、本次招标范围:进水规模20m3/d,出水率不小于70%,渗滤液处理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若中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更换。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已建成的同类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业绩需同时具备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要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渗滤液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201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无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公司承诺文件;

3.6投标人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表3的标准的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峡县白羽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20米,西峡县农村信用联社前楼)报名。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带证件(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企业的正式在职职工,报名时提供社保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建造师资质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证明函;

(8)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查询函(如果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因故不能出具,可以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出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

(9)外地施工企业进豫许可备案证明,外地施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

(10)200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建成的同类渗滤液处理工程业绩合同原件。业绩需同时具备出水水质达标检测证明文件(业绩需要提供业主单位负责人及电话,以备查验),渗滤液处理后的主要污染物出水指标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公司2011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无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报名时提供公司承诺文件。

(12)近三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报名时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复印件。

(13)公司出具承诺函,保证垃圾渗滤液处理出水水质能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版表3的标准的要求。

以上资料要求报名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并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均注明“与原件一致”留存。不符合投标资格或报名资料不齐者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有效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后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26日至2014年7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至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投标人名称以及“此款为西峡县丁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投标保证金”内容。开户信息:

户名: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峡支行

账号:2507193013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

地点: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峡县丁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贾正午

电话:0377-698283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七一路与工业路交叉口路西100米中国铁通办公楼302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0377-65017188

手机:18338113788,  1563778807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7-60207872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