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地税局立足“五个转变”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29.12.2016  14:33

今年以来,开封地税新一届班子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市局党组纪检组从抓好“五个转变”入手,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从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重点解决从被动落实省局和市纪委交办事项到主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问题。克服以往90%办理事项为上级交办的现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不等不靠、主动出击、有病就治,实现目前90%的问题自己发现、提醒在前、主动处理,使纪检监察主责主业聚焦,重大违纪案件线索发生率大幅下降。同时,该局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及时警示教育,防止了小错酿成大祸案件的发生;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每月不少于1次的明察暗访,督察内审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审计、任中审计,强化源泉监控,扭紧自我约束的“风纪扣”;认真落实基层涉嫌违纪案件线索24小时内向市局纪检组报告制度,坚持“一案双查”“三责并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纠、有腐必惩。

二、从局部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向全方位监督“两权运行”转变,重点解决监督职责缺位、监督履职失衡问题。克服过去抓重点带一般的廉政监督做法,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细化监督责任目标,扩大监督覆盖面。通过开展地税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党员干部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专项治理等活动,自我检视,牢牢扎紧制度的笼子,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推动监督责任清单35项内容的逐条落实,实现权力监督的系统化、全覆盖。同时。创新组织人事监督方式,落实公务员年度述职述廉、任职回避制度,对推荐交流、提拔使用、岗位轮换的干部,实行任前廉政审核、廉政谈话,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防范”,切实达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目的;严格落实国家制度规定和税务系统八项规定出台后严格禁止的财务行为80条,全面监督经费使用和税收执法情况。

三、从侧重内部监督提醒向监督执纪问责并重转变,重点解决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克服过去内部发现问题打个招呼、提个醒、写个检查算了的现状,坚持纪挺法前,纪严于法,抓早抓小。扎实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对全系统全体干部进行再登记、再承诺。截至目前,市局纪检组共追究问责干部职工16人次。

四、从重点对下级监督向同步对同级和上级监督转变,重点解决对上级监督难、对下级监督远、对同级监督软问题。克服过去市局纪检组重点只对下级监督的误区,转向对同级党组和上级部门的监督,做到对下级“大多数”的监督和对同级、上级“关键少数”的监督同步实施。提请省局出台《河南省地税系统纪检组约谈同级机关内设机构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配合省委、省局开展巡视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分级问责、强力整治,有效解决监督“难、远、软”问题。针对省局巡察反馈问题,制定“1+5”系列整改方案。对系统内200余名干部进行分级约谈,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人,正科级领导干部29人,副科级领导干部93人,股级领导干部75人。

五、从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向融合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转变,重点解决责任、目标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问题。克服以往监督执纪与中心工作时常脱节的现状,始终坚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不变,同时有效融合服务保障税收工作大局,更好发挥纪检监察的保障作用。突出抓好“三个融合”:一是聚焦主业与地方税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专项行动相融合。坚持以执纪监督保障税收执法纳入科学管理轨道,促进地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截至11月30日,全系统已累计组织地方级收入45.4亿元,占年收入任务92.7%;二是聚焦主业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融合。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地税讲坛、主题党日等系列活动,全面加强和推进全系统党的建设。三是聚焦主业与建设良好政治生态相融合。认真落实省局“八坚持、八做到”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