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地税局建立“五大机制”完善绩效管理“闭环”体系
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系统运行效果,商丘市地税局认真贯彻总局、省局关于绩效管理的总体部署,按照4.0版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工作的反馈、评估、改进、协调等工作机制,引导税务工作由“以任务为目标”向“以绩效管理为导向”转变,完善绩效管理“闭环”管理体系,推进绩效管理有效运行。
一是建立绩效指标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把握工作要求、工作任务和工作形势的发展变化,建立绩效指标“制定—实施—监控—分析—改进—实施”的循环工作链条,促进指标的持续优化。及时将变化落实到绩效考评指标中,围绕纳税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调整绩效考评指标。
二是建立绩效流程跟踪控制机制。明确“指标计划——过程管控——绩效反馈——结果运用”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及时分解落实绩效指标,细化工作措施,明晰工作节点,逐步完善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对“节点管理——日常监控——季度分析——半年自查”各个绩效控制环节中的跟踪督促,定期发布《绩效管理工作情况通报》,总结经验,说明问题,堵塞漏洞,逐步完善管理体系。
三是建立绩效管理定期讲评机制。在季度、半年、年末等关键节点,进行综合讲评和专业讲评,重点围绕考评指标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全方位、多维度的比较分析,查找工作短板,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改进措施,促进整体绩效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是建立上下沟通反馈机制。建立绩效公开平台,及时公开绩效管理工作动态,使基层税务干部及时了解绩效管理工作进程;通过开展调研座谈、意见征集等形式,让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绩效管理指标设定和绩效评定中,提高绩效管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五是建立部门绩效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办公室的统筹作用,定期组织召开绩效考评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研究解决绩效目标确立、考评指标分解、考评数据采集、绩效结果运用等共性问题,形成绩效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