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地震局了解到,我省已建成9个Ⅰ类避险避难场所,总计可用面积142.37万平方米,可安置19.04万人。
避险避难场所是为应对地震、火灾、洪水、爆炸等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应急指挥管理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Ⅰ类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具备综合设施配置,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
2012年,国家发改委批复河南建设9个Ⅰ类避险避难场所项目,总投资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