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一期(2#地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08.08.2014  14:19

一、招标条件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小区一期(2#地块)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招标人为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郑州经开区第十九大街,经南十四路,四港联动大道,经南十五路合围区域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4 质量监控目标:合格。

2.5 本次招标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号

小区名称及楼号

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

第1标段

瑞祥小区一期

1#、2#、3#、4#

地上

约9.4万m 2

约11.6万m 2

地下

约2.2万m 2

第2标段

5#、6#、7#、8#、9#

地上

约9.7万m 2

约11.9万m 2

地下

约2.2万m 2

第3标段

10#、11#、12#、13#及邻里中心

地上

约9万m 2

约11.2万m 2

地下

约2.2万m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项目总监为本企业的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2 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 业绩要求:2011年以来,投标人及项目总监具有类似业绩(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投标人、项目总监不得重复)(以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或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4 根据豫建建(2013)15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的登记备案手续证明。

3.5 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报名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4.1~4.8项资料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回:

4.1 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2 报名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3 报名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副本;

4.4 报名企业项目总监的相关资质证书;

4.5 报名企业及项目总监工程业绩合同;

4.6 进豫登记备案手续证明(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

4.7 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 承诺书(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2条款、3.1条款中的“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备注:①上述4.1-4.8款须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②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③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廉洁审查:投标单位报名后须按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到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接受廉洁资格审查,通过廉洁审查的单位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并须将《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工程 ( 监理 ) 投标单位廉洁资格审查表》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附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中附复印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 报名时间: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6.2 报名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21房间(郑州市纬二路4号,纬二路与经一路交叉口东北角)。

七、联系方式

7.1 招 标 人: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6632933

7.2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纬二路4号

联 系 人:蔡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928010

传      真:0371-6592801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