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人朴:改革创新 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07.05.2014  20:0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三农”工作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和着力重点,对指导农机战线做好农机化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新要求——

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从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以来,几乎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有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要内容,推进要求是与时俱进的。例如,2005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才达35.9%,还处于农机化发展初级阶段时,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明确指出要“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主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2007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了40%,达到42.5%,农机化发展进入了中级阶段,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强调指出的是“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首次提出了由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向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并进一步提出了“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的新要求。2010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50%,达52.3%,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已经发生了由传统的以人畜力作业为主向以机械化生产方式为主的历史性巨变。2013年,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超过59%,接近60%,农业机械化发展已进入中级阶段中后期,进入由中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转型升级的过渡期,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由环节化向全程化进而向全面化进军。在新的起点上,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是符合规律顺时应势的。大田作物包含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加快推进生产全程机械化由粮食作物扩展到经济作物,要求明显提高了,难度也增大了。目前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已取得突破性重大进展,三大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小麦已达93%,玉米已超过75%,水稻已达70%。生产环节中较弱的玉米机收水平2013年已超过49%,年提高7个百分点;水稻机械种植水平2013年达35%,年提高4个百分点,都有新突破,显示出加快发展态势。但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还处于初级阶段,有些环节刚刚起步。文件强调要“主攻机插秧、机采棉、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是指明在实现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中,要把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为主攻重点。

前进方向——

在解决三大问题中开拓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示,在前进的道路上“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一号文件强调在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进程中,要解决好三大问题,并为解决途径指明了方向。

文件强调“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农业机械化在解决这三大问题中大有可为,要为解决好这三大问题提供物质技术支撑,发挥重要作用。

文件明确指出“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农业机械化为地怎么种,谁来种,种地要有规模效益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发展路径。

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迫切要求推广应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安全保障型农业机械化技术,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生态环境可持续、促进增产增效增收提供农业机械化支撑。

着力重点——

技术创新与深化改革合力推进

在技术创新方面,除主攻生产全程化进程中薄弱环节机械装备和机械化技术外,文件首次提出“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在加快发展现代化种业中首次提出“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抗逆、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首次把主攻薄弱环节、农机农艺结合机械装备集成配套,培育推广一批适应机械化生产的突破性新品种结合起来写进中央一号文件,是一大亮点,对指导技术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在深化改革方面,文件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四要”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四要”原则,也为农机化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要领。

更可喜的是,文件对全面深化改革不仅有方向原则指引,还有若干具体措施深化改革新亮点,有利于在实践中探索前进和贯彻落实。例如,在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提出“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引导规范运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并特别提出“支持发展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特别提出“积极发展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社会化服务”“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大力发展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服务模式,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范围”;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提出“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有关部门要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推进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按照自愿原则开展家庭农场登记”;文件还提出“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这也是农机经营实体多年的迫切要求和愿望;文件还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和民间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为全方位健全完善支农惠农政策迈出了新步伐;在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中,提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完善补贴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为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文件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能操作,爱农业,会经营现代农业生产的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大军,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人才支撑和希望。

(转自: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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