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地税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实施电子退税

08.06.2017  11:00

针对传统退税模式中,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各级财政部门、人行国库部门之间往返跑、层层审核、费时费力的弊端,新乡市局主动作为,依托“互联网+税务”,创新税收征纳服务方式,在全省地税系统首家实施税收退税电子化。退税时间由两个月缩短到3-5天,快则当天办结,以实际行动践行“转作风 抓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主要做法是:

一是高度重视。推行电子退税是一项放权、便民的重要措施,是“从严从实转作风 较真较劲抓落实”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的鲜活体现。该局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推进电子退税,简化审批流程,方便纳税人,显著提高了退税办理效率,提升了纳税人满意度,营造了地税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广泛宣传。该局在办税场所广为宣传电子退税,通过12366平台、电视、报纸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增强宣传的辐射力度,让每一个符合电子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都能享受到这项重大的便民优惠措施。

三是扎实推进。电子退税业务对地税部门来说是一项崭新的业务,没有现成的规律可循,该局组织业务骨干攻关,反复测试业务流程,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出一整套电子退税操作流程。3月初,根据总局相关文件,在与市财政局、市人行、市国税局等部门多方联系的基础上,正式启动电子退库项目。4月25日定稿印发《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国家税务局 新乡市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关于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全面推广上线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税〔2017〕3号),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在电子退税模式下,凡是符合电子退税条件的退税业务不需要再经财政审批,而是通过财税库银系统直接传送退税信息到人行国库部门,人行国库部门审核无误后将税款直接退至纳税人账户,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也避免了纳税人在多部门间来回奔波。

四是完善机制。定期召开与市财政、人行的协调会,建立财税银三方协调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电子退税流程,简化程序,扩大电子退税模式适用范围,进一步让利于民。

采用电子退税后,减少了退税资料在财政局的审核、盖章过程,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实现了退税数据在税务及国库之间的无缝对接,也大大减轻了地税、财政人员的工作负担。截至目前,该局已办理电子退税业务合计29笔,累计退税金额68.8万元。其中,契税分局办理电子退税28笔,累计退税金额56万元,受到纳税人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