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

08.08.2014  21:06
       

    近期,张高丽副总理在国家信访局《群众反映》(第14期)上作出重要批示,姜大明总督察、张德霖副总督察也作出明确指示。济南督察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和总督察、副总督察批示精神,并针对督察区域违法违规征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梳理、分析和研判,重点就下一步如何切实有效贯彻落实批示精神,作出具体安排。局党组充分认识到,要对土地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准确把握当前土地督察工作重点,深入认识和掌握督察区域实际,切实督促解决当前地方存在的问题。

  局党组要求,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土地督察作用,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建立问题核销制度,确保问题最终得到解决;选择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性质恶劣的违法用地案件,督促省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挂牌督办;保持对媒体反映、领导批示涉地问题的敏感性,深入调查核实,逐宗督促地方政府依法整改到位;继续深入开展督导宣讲,传达中央领导、总督察和副总督察的批示精神,宣传当前中央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要求,进一步警示和提醒地方政府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同时,要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

  下一步,济南督察局将通过召开两省一市秘书长联席会议和建立土地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加强与两省一市政府和部门的沟通,充分发挥土地督察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落实地方政府解决问题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