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例行督察实施7年成果综述
近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对土地例行督察工作进行了总结。成果显示,这项工作实施7年来,例行督察已覆盖我国近八成市县,成为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效手段。
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批示给予好评,指出“对例行督察进行总结是文章的‘上篇’”,“更重要的是,通过经验总结提炼,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实效,这是‘下篇’”。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涓涓细流,可以汇海。以对一个地区开展深入、全面、精细的监督检查为特点的土地例行督察,从无到有,7年来已经覆盖了全国近八成市县。
近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梳理提供的一组数据令人振奋:2008年~2014年,例行督察已在全国30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64个地级以上城市和兵团2个师开展,覆盖了2275个县,分别占全国地级行政区划和县级行政区划的78.9%和79.7%,以著名的“胡焕庸线”为界,例行督察已在这条线东南部229个城市开展,占城市总数的86.1%。
例行督察覆盖这些地方,推动立案查处了土地违法案件5.78万件,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45.27亿元。
随着规模效应的凸显,例行督察已经成长为国家土地监管的“拳头”,成为监督和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这好比一道坚固的法治盾牌,给土地依法科学利用和依法管理,以坚强有力的保护。
对此,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批示给予好评,指出“对例行督察进行总结是文章的‘上篇’”,“更重要的是,通过经验总结提炼,使这项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更具实效,这是‘下篇’”。
科学选点和布局,重点地区重点覆盖
自2008年,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在河北省沧州市首次开展例行督察之后,土地督察机构每年对全国部分重点地区开展这项业务,对其上一年度的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安置落实、土地审批供应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地方整改问题,并提出加强土地管理的政策建议,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已经成为“惯例”。
根据总督察办的统计,2008年~2014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已在全国30个省(区、市)、5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例行督察工作,涉及264个市和兵团2个师、2275个县(市、区),分别占全国市、县的78.9%和79.1%。其中,吉林、上海、浙江、贵州、陕西和宁夏等六省市基本实现例行督察全覆盖,大连普兰店市等40个城市已开展两轮例行督察。
在例行督察城市选择上,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突出对经济发展较快、新增建设用地量大、土地供需矛盾较突出、涉及国家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城市监督检查,4个直辖市、26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已全部开展过例行督察。其中,浙江省杭州市、福建省福州市、海南省海口市、湖北省武汉市、贵州省贵阳市、四川省成都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西安市、甘肃省兰州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10个省会城市已开展过两轮例行督察。
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主动适应经济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阶段锁定重点,科学选点和布局。从例行督察城市分布看,东部地区91个,平均城市覆盖率为77.1%;中部地区93个,平均城市覆盖率为86.1%;西部地区82个,平均城市覆盖率为56.9%。
人口地理学中的“胡焕庸线”,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目前我国城镇化水平的分割线。这条线的东南各省(区、市),绝大多数城镇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这条线的西北各省(区),绝大多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以“胡焕庸线”为界,东南部和西北部例行督察城市分别有229个和37个,占比分别为86.1%和13.9%;东南部省份例行督察城市覆盖率达到81.6%,西北部省份例行督察城市覆盖率约为51.7%。
在例行督察城市选择上,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突出了对粮食主产区耕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7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在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的154个城市开展例行督察,平均城市覆盖率达83.2%。2010年以来,农业部通报的49个全国粮食生产大市(盟)中,除了四川省达州市,其余城市均已开展过例行督察,其中河北省衡水市、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今年正在接受督察,基本实现例行督察粮食主产区全覆盖。
发现和解决问题并重,综合监管效应明显
据统计,截至2014年,例行督察中,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共审核内业卷宗103.48万件,实地核查项目15.93万个。通过检查,发现地方存在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土地出让和收支管理缺乏有效监管、违反产业政策供地、土地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违法违规占地等方面突出问题,共约16.67万个。
督察发现的问题,也反映出我国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违法违规问题有差异。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土地供应、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设施农用地审批及批后监管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较突出;中部地区在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抵押融资等方面违法违规问题较突出;在发展相对落后的西部,土地审批、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抵押融资等方面的问题较突出。
例行督察在发现问题的同时,注重源头分析,有针对性提出解决之策,做到“对症下药”。7年来,例行督察坚持边查边改,有效遏制了快速工业化、城镇化阶段耕地减少过快和土地粗放利用的势头,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针对督察发现问题,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向相关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199份,通过约谈、通报、公开督察、挂牌督办等方式,严格督促地方政府整改查处。
据统计,7年来,例行督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督促地方政府补充耕地33.44万亩,补划基本农田111.19万亩,复耕土地26.49万亩,追缴耕地开垦费8.87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23亿元;推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督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064.97亿元,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盘活或收回闲置土地;通过纠正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问题,督促发放征地补偿费101.45亿元,落实社保资金45.27亿元,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7年来,例行督察坚持敢于碰硬重点问责,维护土地利用和管理良好秩序。督促地方立案查处5.78万件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收缴罚没款79.57亿元,拆除违法建筑物2679.91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1751.49万平方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8万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845人。
7年来,例行督察坚持规范管理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和法制方面推动问题解决。督促地方撤销涉地部门违规行政许可4593件,撤销违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126件,在土地利用和管理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新制定规范性文件3420件,进一步完善了制度,促进地方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
持续规范创新,不断提升效能
7年探索,例行督察逐步形成了一套联动机制——部党组和国家土地总督察统一部署,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协调指导,部相关司局政策支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一线督察,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得到了地方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在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认同和支持,来源于专业高效地发现问题的能力,来源于严格督察整改的威慑力。7年来,例行督察一步一个脚印,不断做深、做实、做精,对土地“批、供、用、补、查”进行全流程监管,将监管“触角”延伸至地方政府管地用地的各个环节。
7年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过经验总结和制度创新,推动例行督察效能持续提高。先后制定印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工作程序、督察准备、问题发现、发出督察意见、整改核查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规范,探索运用公开约谈、通报、公告、政策宣讲、媒体开放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查处。
技术创新也极大地推动了例行督察的发展、提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全面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年度遥感监测和变更调查数据等,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率。通过多种信息化成果叠加套合,土地例行督察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精准打击”的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
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土地督察的基石。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坚持将党建作为督察业务的政治保障,通过督察业务和党建工作的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打造和锻炼了队伍,保障了土地督察人在例行督察中坚实、稳健地走在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规范管理的大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