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建筑工地图方便擅自破除人行道 盲道遭破坏
□记者 李晓波/文图
本报讯 洛阳新区翠云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一建筑工地施工期间为方便大型车辆进出,擅自将人行道及道路上的无障碍设施破除。负责城市道路养护的巡视员称,他发现后及时劝阻,并将养护车放在人行道上围挡,没想到,养护车的车胎险些被施工方浇筑的混凝土掩埋。洛阳市市政设施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将面临经济处罚。
现场|人行道、盲道遭学校施工方擅自破除
12月20日上午,大河报记者跟随洛阳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区养护分公司(以下简称新区养护分公司)巡查人员来到施工工地,在门口看到该工地大门在十字路口的西南角,门前约30平方米的人行道已遭到破除,路面上的透水砖和近10米长的盲道不见踪影,覆盖上了一层混凝土,与周边的人行道极不协调,像是在路面上贴了一个补丁。
新区养护分公司巡查人员说,19日下午,他们发现该工地门前的人行道遭到破坏,黄土裸露。市城管监察三大队执法人员随后赶到现场,得知该工程是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二期工程,施工期间为方便车辆进出,施工方对人行道进行了破坏。执法人员立即对施工方下达责令停工、补办手续的通知书。
为防止施工方进一步施工,新区养护分公司巡视员将养护车停在被毁的路面上进行围挡。谁料,当天18时,施工方竟无视养护车的存在,强行在被毁路面上浇筑混凝土。“我们养护车的轮胎险些被埋,无奈只好将车开了出来。”巡查人员说,目前人行道的结构已经被破坏了,如果降雨渗水,附近路面可能会出现大面积损坏。
回应|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将面临经济处罚
20日上午,记者在施工现场见到了施工负责人李先生。他说,施工时常有大型车辆进出工地,人行道上的透水砖、盲道损坏严重,他们浇筑混凝土是为了修复路面,更好地方便大型车辆进入。“我们确实接到了相关部门的停工通知。”李先生说,但后来接到学校通知,称可以继续施工,这才浇灌混凝土的。
对此,新区养护分公司副经理赵晓勇说,施工方私自破坏人行道,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如工程建设需要挖掘道路的,应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方可施工。此外,洛阳市市政设施监管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道路交叉口都设置有无障碍坡道,方便残障人士等通行,该施工方在未经过规划、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对路口的无障碍坡道进行破坏,违反了《洛阳市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不得破坏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功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违反上述规定,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该负责人说,同时也提醒有开设出入口需要的开发商或商家,需要到市规划局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到市政部门备案后才能施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洛龙区第一实验小学采访,但未能见到相关负责人。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洛龙区教育局,一工作人员称,此事与学校无关,由施工方负责,建议记者联系施工方询问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