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16.03.2018  05:02

      3月15日上午9时,巩义市工商局、巩义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巩义市人民广场隆重举行了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巩义市副县级干部、市政府党组成员马录克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巩义市工商局、巩义市消协及相关部门的消费维权工作,针对下一步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指出做好新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确保消费安全、维护交易公平、推进“平安”建设的需要;也是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是全市经济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我们一定要围绕中消协提出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主题年活动,从更高的层次、更宽的领域来认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以满腔的热情、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努力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稳定民心的工作。巩义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带头贯彻执行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各行业协会、企业商户、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消费者的桥梁作用,及时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要充分发挥好联系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纽带作用,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要充分发挥好窗口作用,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急消费者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切实加强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机关、新闻单位的协调和配合,努力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巩义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席新渠进行致辞,对巩义市工商局、巩义市消费者协会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回顾,指出2017年共开展散煤销售市场、成品油市场、烟草市场等专项执法行动28次,出动执法人员329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29650户次,督促办理证照863户,取缔无照经营户127户;行政处罚案件在工商系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用河南双公示和两法衔接平台公示的及时率、准确率达到100%;全年12315投诉网络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016起、投诉669起、举报42起,办结率达100%;抽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284个批次,查办各类违法经营案件208起,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8年,巩义市工商局、巩义市消费者协会将围绕“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活动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消法》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各界依法维权观念,推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维权、品质消费的宣传和普及,增强全社会监督意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文明诚信经营,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发挥消协组织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提高维权能力和维权水平,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营造浓厚的社会共治氛围,让巩义市委、巩义市政府放心,让广大消费者满意,为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服务巩义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