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出台 《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 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定位明确
1月22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河南省政府《关于恳请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函》,并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郑州市要努力建设具有创新活力、人文魅力、生态智慧、开放包容的国家中心城市。
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国家战略要津、肩负国家使命、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国家竞争、代表国家形象的现代化大都市。目前,我国列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的五大国家级中心城市,分别是环渤海地区的北京市和天津市、东部地区的上海市、华南地区的广州市和中西部地区的重庆市。
国务院批复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和《中原城市群发展规划》中都明确提出了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强化对外开放门户功能,提升综合交通枢纽、现代物流中心功能,集聚高端产业,完善综合服务,全面增强国内辐射力、国内外资源整合力。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是郑州必须肩负的国家使命,是郑州面向未来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引领中原城市群发展和支撑中部地区崛起;有利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带动中部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打造内陆开放高地,积极服务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在全国布局建设若干国家中心城市,是引领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举措。《意见》明确指出郑州市要遵循改革创新、提升功能,开放引领、区域联动,生态优先、文化传承的原则,努力建设具有创新活力、人文魅力、生态智慧、开放包容的国家中心城市,在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撑中部崛起和服务全国发展大局中作出更大贡献。
《意见》明确提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五大核心任务,分别是夯实产业基础,全面提升综合经济实力;突出改革创新,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发挥区位优势,打造交通和物流中枢;坚持内外联动,构筑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彰显人文特色,建设国际化现代都市。并围绕核心任务从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等18个重点领域发力。
《意见》明确要求,郑州市是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改革创新,提升综合服务功能。国家发改委和河南省政府给予支持指导,在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改革试点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记者 栾姗 杨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