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国土资源部进行了巡视。2014年2月28日,中央巡视组向国土资源部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着力解决抓业务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一手硬一手软问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层层递减不落实问题,把“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落到实处。部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做到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定期听取廉政工作汇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收到群众举报严肃认真核查,对有问题的干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驻部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监督责任,认真实施“一案双查”,制订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对未履行“一岗双责”的领导干部也要追究责任。
(二)实现部系统巡视工作全覆盖。 加大巡视工作力度,以司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选优配强巡视人员,创新改进方式方法,强化巡视成果运用,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的监督作用。今年分两批对部机关司局、督察局和直属单位开展新一轮巡视,每批选择3至5个单位开展巡视,每个单位巡视时间不少于一个月,第一批6月上旬进驻被巡视单位,第二批9月上旬进驻。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认真贯彻《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国土资党发〔2014〕16号),要求有关司局和单位按时限规定,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实行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建立并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电子监察系统,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纳入地方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交易和监管。
针对权力监督制约不到位的情况,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用地、探矿权采矿权以及行政复议会审制度,修改完善《国土资源部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细化有关审批事项会审工作规则和流程,所有用地项目一律由部领导主持的会审会审议。探矿权采矿权延续、转让、变更、保留、注销全部纳入会审范围,全面细化会审要求,会审结果全面实行网上公开,会审情况定期向部长办公会报告,会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交部长办公会研究。
针对行政审批中存在的审批行为不够规范、执行制度不够严格问题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各项审批审查的环节、程序和要求。把应当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受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实行统一受理、接办分离。制定《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流程》和《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流程》,进一步规范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工作。
(四)加强财政资金、地矿项目、用地指标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针对资金分配使用上重复编报、超范围编报、虚报预算等问题,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升级完善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在线实时监控。推进财务信息公开,接受监督。印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91号)。完善地矿项目组织管理,研究修订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专项管理办法。
针对用地指标分配不够科学问题,按照逐级报审、集体决策的程序,健全用地指标确定机制,审议通过了2014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方案,取消奖励调剂,实行年初一次分解下达到地方。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指标,纳入计划统一管理。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核查中央巡视组移交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信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等对群众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已经办结。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和审计中发现的案件线索集中组织力量进行核查,严肃查处了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主要负责人利用职权为子女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案件、中国地质调查局因公出国考察团擅自改变行程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所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福利案件、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所公款旅游案件、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利用督察机构权力和影响擅自向地方摊派资金和设立“小金库”案件,对5名正局级干部、1名副局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2名正局级领导干部的职务,对2名正处级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其中1名正处级干部的职务。
加强案件管理。制定《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加强和规范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报送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纪〔2014〕1号),要求部直属单位、督察局、部机关纪委按照5类处置方式和标准,建立线索处置业务台帐,规范完善反映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
(六)加强国家土地督察局纪检监察力量。 针对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存在监督弱化问题,部党组决定,9个国家土地督察局配备专职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工作人员,明确纪检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拟选调政治素质高、工作原则性强的优秀干部到纪检工作岗位,6月底前到位。
二、作风建设常抓不懈,切实转变行政职能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严防“四风”反弹。 进一步完善机关有关工作制度,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印发《国土资源部党组工作规则》、《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议事规则、会议和办文制度、监督机制、工作纪律以及廉政要求。修订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部、局级干部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
继续大力削减“文山会海”。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文管理的意见》和《国土资源部机关会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43号),制定2014年度发文计划和部机关会议计划。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订《国土资源部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国土资源部国内公务接待暂行规定》,制订《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国土资源部机关办公用品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厅函〔2014〕401号)。针对巡视组指出的部本级13个基建项目长期未决算问题,正在履行相关报批和审计程序。
(二)加快推进职能转变。 针对职能转变推进缓慢等问题,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国务院决定先后两批取消10项、下放1项,其余45项已按国务院要求在部门户网站公开。在公开的45项中,已经国务院确认拟在2015年前取消4项、下放1项,拟保留40项。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在这40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目前已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拟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对我部现有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国发〔2014〕16号)要求,抓紧进行清理。继续推进清理规范部机关非在编人员专项整治工作,规范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已清退借调人员172名。
(三)努力维护维护群众权益。 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和农民宅基地保障,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研究部署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配合研究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深化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工作,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对6个土地违法严重地区实施限期整改。继续刹风止乱,做好“小产权房”清理工作。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试点,指导地方探索建立矿区群众共享资源开发利益新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研究制定《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涉土涉矿信访工作。
三、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改进完善干部工作
针对巡视组反馈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认真整改突出问题。 针对选人用人上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的问题,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以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为契机,明确规定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提出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把机关处级干部任免上收部党组统一管理,强化部党组对干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把关责任,切实把党管干部原则贯彻落实好。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方法设置不够科学的问题,进一步界定了推荐选拔和竞争性选拔各自适用的具体情形,不搞凡提必竞。对司局级空缺职位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合适人选,且各方面对人选意见比较集中的,不采取竞争方式选拔。对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副司局级和机关正、副处长空缺职位,所在单位没有合适人选或人选较多且意见不易集中的,可以适当开展竞争。保持竞争方式基本稳定,防止变化过频过快。
针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交流不够的问题,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通过交流培养锻炼干部、降低腐败风险的工作力度。把从事行政审批、项目和资金管理、执法督察、干部人事等工作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交流对象,明确各类干部的交流年限,健全交流工作机制,严肃交流工作纪律。
针对个别干部使用不当、标准不一的问题,在彻查真实情况、提出专项整改措施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明确规定,凡属干部选拔任用事项必须在部党组成员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必须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办事。
针对存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结合中组部有关要求认真整改。把整改落实巡视检查和今年3月按中组部统一部署自查出的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逐一提出清理消化的具体措施,同时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
针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核查制度。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得提拔任用。要求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对巡视中发现的4名干部配偶从业情况逐一进行谈话提醒,并全面摸底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在国土资源相关中介行业组织就业情况,消除潜在廉政风险。
(二)着力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确保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更加明确、导向更加鲜明、制度更加科学。
制定《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切实加强从严管理干部的整体制度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把从根本上整改巡视反馈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坚持从严教育、选拔、管理、监督干部,提升干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制定《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研判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干部日常考核和综合分析研判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工作实绩、整体结构、优化方向,对领导干部能力水平、履职成效、作风表现、廉洁自律等,及时跟踪了解、分析研判、提出建议,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
修订部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暂行办法》,严格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把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选拔任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研究拟任人选,必须经党组成员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党组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强化干部分类管理,注重统一培养使用机关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和正副司局级后备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从制度上和管理上加大干部交流融合力度,进一步消除土地、地矿板块痕迹。
修订部党组《关于司局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部属单位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工作实绩、工作作风考核权重,促进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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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
2014年6月5日
责任编辑:詹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