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05.03.2015  11:07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采购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其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所需的技术协作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技术参数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5年3月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396—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汝南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所需的技术

协作单位有关要求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单位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事业单位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含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原件);

3、主要技术人员中应经过省厅级国土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并提供《河南省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原件)。

4、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具体工作质量要求:

提交成果符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定》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其完成的成果应经过上级验收合格。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

四、采购资金预算:186000元

五、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拨款

六、付款方式:

1.内外业工作完工及数据库建设完成并向省厅提交调查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60%;

2.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全部结束,成果全部通过省厅和国土资源部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交全部成果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

七、采购需求与工作任务

主要包括: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和新增耕地调查及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

1、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以二次调查和 2012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为基础,结合土壤普查、农业普查、国土规划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成果和资料信息,综合考虑区位、交通等开发条件,以图斑为单元,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采矿用地的宜耕性;以县为统计单位,在 2012 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汇总。分析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提出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建议。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结果基础上,开展可复垦为耕地的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潜力规模调查。

2、二次调查“不稳定耕地”调查

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以二次调查中报送的“不稳定耕地”面积作为参考,经实地核定类型、位置、范围、质量等级、利用状况等,形成“不稳定耕地”调查结果,实现“不稳定耕地”上图入库。对“不稳定耕地”后续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二次调查新增耕地调查

以二次调查标准时点数据库为基础,对比二次调查与 1998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确定二次调查新增耕地。对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经实地核定位置、范围、质量等级等,形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垦的新增加耕地面积调查结果,实现对这部分新增耕地的上图入库。并对二次调查新增耕地利用条件进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