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资本市场在创新驱动战略中担大任
资本市场将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担当历史性的重任。 中共中央、国务院23日印发《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意见》共有九项三十条,其中第十一条专门强调要强化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 科技创新摆在发展核心位置 《意见》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要求统筹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社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与走出去合作创新,实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和协同发展。 李克强总理去年在达沃斯论坛上曾提出,“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步伐,是创新的其中应有之意”。 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加强创新政策统筹协调……而今《意见》提出的九大项创新举措无一不践行着创新的“应有之意”。 《意见》在第一条就提出“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其中提到,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 这一政策基调并不陌生。因为,就在三天前,李克强总理在工商总局考察时刚强调了新业态的监管问题,他说,“去年我压了一些文件。一些新业态刚出现,一会儿这个要管,一会儿那个要管,这么多”管家“管起来,再多改革也没用啊,都管死了!” 科研院所改革也是《意见》中的重点。“集团化”、“市场化”是深化转制科研院所改革的两个重要方向。《意见》提出,对于承担较多行业共性科研任务的转制科研院所,可组建成产业技术研发集团。同时,推动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的转制科研院所深化市场化改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或整体上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推进产业技术联盟建设。 资本市场担当历史性重任 三十条《意见》中,专门有一条要求“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这较为罕见,资本市场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作用可见一斑。 《意见》要求,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发挥沪深交易所股权质押融资机制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募集资金用于加大创新投入;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服务创新的网际网路金融。 其实,相关政策资本市场已在部署。 关于加快创业板市场改革,今年两会期间,证监会主席肖钢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透露,即将递交一读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取消了企业发行上市盈利门槛限制。而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也表示,深交所正在按照工作部署一步一步推进,将创业板改革为真正适合创业创新企业成长特点的创业板,今年将全面推进创业板改革。 上交所也正在推进新兴产业板建设,与创业板市场错位发展,共同服务于新兴企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目前,新兴板有关方案已经上报中国证监会。 发展区域市场及不同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证监会也在准备。肖钢说,区域性市场的发展方案仍在制定当中,争取今年内形成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多层次市场间转板机制今年将开展试点。 在股权众筹的发展方面,肖钢说,“公募类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正在制定中,但计划今年推出公募类股权众筹试点。” 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能”。《意见》旨在通过多方位体制机制改革,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真正落地。正如其描绘的远景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法律体系,为进入创新型国家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