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更大范围推广北京中关村试点政策

04.12.2014  11:49

  着力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

  有关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决定依托国家高新区,在天津、湖南长株潭以及东中西部一些地方再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中的一个着力点是要把中关村的科技与金融深度结合的经验向未来的示范区推广。

  分析人士表示,近年来中关村在促进金融和科技融合、利用多种金融手段缓解企业融资难方面已经进行了很多探索,初步形成了“一个基础、六项机制、十条渠道”的中关村投融资模式。

  “一个基础”是指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信用促融资,以融资促发展。“十条渠道”包括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境内外上市、代办股份转让、担保融资、企业债券和信托计划、并购重组、信用贷款、信用保险和贸易融资、小额贷款。

  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的同时,其他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借鉴中关村。探索建立了技术与资本高效对接的六项机制:一是信用激励机制;二是风险补偿机制;三是以股权投资为核心的投保贷联动的机制;四是银、政、企多方合作机制;五是分阶段连续支持机制;六是市场选择聚焦重点机制。

  多位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中关村科技创投企业表示,此次会议的4项决定意义重大,有望在全国范围内激发企业的科技创新活动,将促使科技创新企业和金融更紧密地结合,国内科技创投企业必将迎来新的黄金期。

  一位国字头投资机构上海地区投资经理向《经济参考报》表示,先行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给予了科技创新企业税费等众多优惠,势必激发起科技企业的创新热情,进而使创新成为整个市场和全社会的风尚。更为重要的是,此次会议确定的4项先行政策,不再局限于局部地区,而是在全国更广的范围内实行,这将使市场资本向创新活跃度较高的北上广深以外地区渗透,促使投资机构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寻找创新企业。“这样一来,创投资本将和更多创新企业紧密结合,使得创投企业迎来新的黄金期,并有望提升我国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经济活力。”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