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十件实事之四】让困难群众更有获得感 河南城乡低保提标惠及近400万人

22.01.2018  11:21

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是需要社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在共同奔小康的道路上,他们的生活状况一直是政府兜底保障的重点工作。1月1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郑州召开第四场2017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系列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介绍2017年河南省加强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保障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长训在进行新闻发布时表示,2017年,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的民生实事有3项: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到不低于250元、142元;二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两项补贴月人均补贴标准均不低于60元;三是提高孤儿养育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机构供养孤儿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1000元提高到不低于700元、1100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城乡低保金、孤儿生活费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已全部发放到位,民生实事任务已全面完成。

城乡低保提标惠及近400万低保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由政府制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居民基本生活标准。在城市,每个低保户平均拿到手里的钱每月不少于250元;在农村,则不少于142元。据介绍,2017年,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两次下发通知,在1年内两次提高河南省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由不低于2960元提高到3210元,增幅达8.4%;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2016年的400元提高到430元,提高7.5%。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40元、132元提高至不低于250元、142元,分别增长4.2%、7.6%。各地按照要求,及时制定了城乡低保标准,明确了财政补助水平,城乡低保提标惠及近400万城乡低保对象。

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亿元

目前,河南省残疾人口大约有767万,占总人口的7.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超过68万人,重度残疾人超过83万人。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通力合作,均按照要求落实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月人均不少于60元的标准。其中,郑州市、固始县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月人均分别不低于120元、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月人均分别不低于100元、80元,大幅超过省定标准。截至2017年12月20日,全省各地已将全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发放到位,有67.7万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1.7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1亿元。

育费提标 惠及全省近3万名孤儿

据李长训介绍,2017年3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2017年6月1日前孤儿生活费发放到位,并于6月1日前按照新标准补发了1-5月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截至2017年5月30日,河南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费提标工作顺利完成。郑州市城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7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9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6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50元。其他各地均按省定标准执行。据了解,这是河南省2010年以来首次提高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惠及全省近3万名孤儿。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