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突出四项审查 提高美丽乡村建设审计质量
今年,安阳市审计局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中,围绕项目申报审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筹集管理、项目运行绩效等4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审计调查,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
一是审查项目申报审批情况。依据安阳市2014年至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总体规划,查项目规划、申报及审批材料,看有无未按规划执行情况,有无虚假申报、重复申报或利用已建成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
二是审查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查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是否出台规范性制度文件;查招标投标情况,看有无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工程转包和借用资质投标等问题;查土地供应和使用情况,看有无非法占用耕地、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查工程建设质量,看有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价不真实、进度不正常情况,有无严重滞后和不规范交工问题。
三是审查资金管理情况。查各类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看是否存在到位不及时、滞留、挪用的问题;查地方配套资金是否虚假配套问题;查其他资金,看资金来源、渠道,及其真实合规性,有无强制群众集资、加重群众负担的问题;查资金管理情况,看是否按预算编制,及时办理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等业务,是否设专户管理。有无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截留滞拨、闲置浪费、资金体外循环等违规使用和管理混乱等问题。查竣工决算,是否及时编报财务竣工决算;看资产移交是否合规、及时,核销投资是否合规,有无借机侵占资产和资金等问题。
四是审查项目运行绩效。看项目竣工决算后是否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是否明确管护主体,是否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是否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看项目建成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造成项目无法实施的情况。通过重点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项目建成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的重要作用,揭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分析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郭颜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