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连发四文批"悬疑新闻",呼吁抵制"标题党"
9月9日、11日、12日、15日,人民日报在第四版“人民论坛”栏目陆续刊发四篇署名评论:《“悬疑新闻”当休矣》、《向“悬疑新闻”说不》、《警惕“悬疑新闻”背后的“标题党”》、《谁是“悬疑新闻”的推手》,痛批“悬疑新闻”。
人民日报评论部12日在其微信公共账号发表文章《党报连批“悬疑新闻”,啥情况?》称,“短时间内,党报于占据第四版的王牌评论栏目,针对新闻行业的某种现象密集展开火力,既让“悬疑新闻”成为网络热门话题,也引发外界关注和解读。在党报评论君的印象中,这种处理方式并不多见,规格也不算低。党报评论君可以透露一下,有领导同志明确指出,这事关新闻真实性。而校正新闻报道中的不良倾向,扭转新闻界的不正之风,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生态,也是中央一贯的鲜明态度。”
正如海外网在其今日的评论《“春晚将停办一年”是则“悬疑新闻”》中所说,《人民日报》集中火力拿“悬疑新闻”开刀,无非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悬疑新闻”十分猖獗,害人不浅,非整治不可;第二,捍卫新闻的真实性原则,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增强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如果任由“悬疑新闻”泛滥,轻则影响新闻界形象,重则有损社会安宁和稳定。
人民日报9月9日第4版
“悬疑新闻”当休矣 李浩燃
“男子疑因嫌母丑拒见探亲母亲”“湖北武汉或建世界最高双子塔”“传云南小学生用江水泡饭 校长称是生活习惯”……不知从何时起,“疑”“或”“传”等意涵推测性质的字眼频频钻入新闻标题,读罢叫人疑窦丛生。浏览消息却带来越来越强的悬疑体验,不禁要问:这样的报道,还能叫新闻吗?
遵照新闻学的经典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事实是什么、真相在哪里,堪称新闻报道必须解决好的核心问题。正因此,在新闻价值各要素的排序中,真实性永远是第一位的,它是新闻的生命。信息本是对不确定性的消除,“疑”字新闻接二连三、“或”字标题满天飞舞、“传”来“传”去形形色色,使新闻信息云雾缭绕,既让人捉摸不定、感到费解,也可能形成误导、造成混乱,酿成严重后果。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也消解了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影响到新闻界的公信力,暴露出一些媒体漠视责任与诚信的倾向,贻害甚广、遗患无穷,不能不引起重视与反思。
有的媒体惯用“疑”“或”“传”等字词,表面上是出于严谨、不轻易给出结论,仔细推究却是既想抢时效、夺眼球,又想省去采访调查的功夫,同时给自己留点余地。然而,新闻标题不是小说标题,有严格的规范要求;新闻报道也不是悬疑剧,不能为了吸引关注就对事实敷衍塞责。作为专业机构,媒体有责任核实信源、探寻真相,向受众传播准确无误的信息,而不是一报了之、做甩手掌柜,把甄别真伪的任务推给读者,让他们去自行求证。
随着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相关应用广泛普及,媒介环境、舆论生态都在不断发生变化,新闻媒体间的竞争日渐加剧。当注意力资源变得相对稀缺,为争抢“第一落点”、追求“爆炸效应”,一些报刊、网站甘当“标题党”,无所不用其极,不惜以自身声誉做赌注,一味求新求异求快,一步步滑向新闻失实甚至虚假新闻的边缘。回溯既往,早在解放战争时期,《晋绥日报》就曾发起反“客里空”运动,认真检查新闻报道中存在的新闻失实问题,坚决维护新闻真实性原则。种种“悬疑新闻”,可说是滑向“客里空”的催化剂;在媒体融合发展的今天,我们对此尤须保持警惕。
“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谎言已经跑遍半个世界了。”正所谓“造谣张张嘴、辟谣跑断腿”,传播技术是把双刃剑,如果说真实信息的传递早已能做到无远弗届,不实信息特别是谣言的扩散也前所未有地便利。从这个意义出发,我们只有用权威消息战胜小道消息,用确定性战胜可能性,用经得起推敲的事实去澄清每一个网页、每一个朋友圈,谣言才会无处藏身,真实才能充盈每个人的生活空间。
新闻工作是神圣的。新闻工作者“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一些老记者回忆新闻职业生涯的黄金时代,常言“走到哪都受尊重”;如今,“防火防盗防记者”竟成为社会流行语。这种反差警示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今天的新闻就是明天的历史,拒绝悬疑、进行负责任的报道,不仅是所有新闻人的天职,更是赢回信任的关键。
人民日报9月11日第4版
近日,有关“悬疑新闻”的话题不断引发社会热议。有读者留言,“每次看到标题里带有‘疑’‘或’‘传’就很纠结,到底要不要点开呢?”有网友跟帖,“这样的新闻当笑话看看就行了。”还有人一针见血地指明推波助澜者的微妙心态,“懒,又不肯负责,还什么都想占便宜。”
毋庸讳言,“悬疑新闻”与新闻真实性原则背道而驰,捕风捉影甚至无中生有,容易误伤报道对象,对新闻当事方造成困扰或名誉损害,造成难以挽回的影响。进而言之,如果任由个别媒体在热点议题、公共事件上演绎悬疑剧情,不仅可能扰乱舆论秩序,也将打破人心安宁,有损社会安定。更可怕的是,其危害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被人察觉。
大众媒体如同一盏盏探照灯,光线聚焦到哪里,显著性就会在哪里突显。新闻报道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的关注与认知,极易让受众感染情绪上的“流感”。例如,大众媒体对自杀的不当报道会诱发更多的自杀行为,就一再验证了“维特效应”。回顾新闻史,19世纪末的美国报业曾深陷“黄色新闻”泥潭,一些报刊让笔法煽情、内容低俗的新闻充斥版面,制造了大量不实信息,教训也非常深刻。“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如果“瞭望者”不能负起责任,反而借助手中舆论平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误导公众,社会这艘航船又怎能顺利行进、抵达梦想的彼岸?
仔细推究,“悬疑新闻”之所以尚有生存空间,还在于一些媒体自以为看准了监管的界线,摸清了受众心理。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依法从严打击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高压态势之下,有的网站虽不敢明目张胆说谎造谣,却大打擦边球,玩起了“悬疑”游戏,游走在谎言边缘。少数媒体从业者唯恐天下不乱,甘当“搅局者”,一切以博取关注为出发点,对“策划新闻”洋洋得意、津津乐道,责任意识淡薄。凡此种种,实质是在利用公众的知情欲,消费媒体的公信力。
置身喧嚣的时代,人们比以往更加渴望内心的宁静。防不胜防的“悬疑新闻”,给传播流注入杂质,让舆论场掀起波澜,无故给公众增加了不确定感。任何社会都需要汇聚向上向善的力量,任何个体都愿意追寻充盈美好的生活。从这个意义上讲,媒体尤应牢记社会责任,多做新闻舆论的净化器、稳定器,而不是模糊信息的助推器、扩散器。对于新闻工作者而言,也不能光在嘴上当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背地里却对制造“悬疑新闻”乐此不疲;以实际行动捍卫新闻真实,才是对敬业、诚信的最有力诠释。
有句话说得好,每一朵雪花都应愧对雪崩,如同每一根蜡烛都应擎起光明。新媒体时代,小小指尖上的每一次转发或评论,都可能产生蝴蝶效应。正因如此,只有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守土尽责,注重提升媒介素养,多一分怀疑与审慎,我们才能彻底铲除“悬疑新闻”滋生的土壤,涵养一个好的舆论生态。
人民日报9月12日第4版
警惕“悬疑新闻”背后的“标题党” 赵强
“悬疑新闻”话题近来受到热议。新闻成悬疑,奥妙在标题。“悬疑新闻”背后,一定会有“标题党”操盘。
“湖南一产妇裸死手术台上 病房反锁医生逃跑”“武汉一小伙公交车上未让座 遭多名老人暴打”“母亲挑扁担来看儿子 儿子嫌她太丑不见”……这样一些措词过猛而有违常情、有悖常理的标题,会是真的吗?就在你满腹狐疑点开链接的同时,你已经在不经意间,成就了“标题党”。
什么是“标题党”?起初,“标题党”泛指那些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赚取点击率的网民和网站管理者。随着越来越多的新闻事件在热炒之后遭遇舆情反转,人们在大呼上当之余,自然而然地就把那些转发或转载新闻时,故意拟制耸动标题以吸引眼球的媒体记者、网站编辑、微博博主等,归入“标题党”之列。人们现在提及“标题党”,基本就是指这一类群体,而且毫无疑问地含有贬义。
标题被称为文章的“眼睛”,也是新闻的“面孔”。好的标题,提炼了文章主旨,浓缩了文章主题,可谓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网络信息浩如烟海,人们往往一目十行、无暇细读,很多时候只能浏览一下标题。这时,一个精准、生动的标题,就成了人们检索和获取信息的一把钥匙。反观“标题党”们制作的标题,常常看上去很抓人,点开之后才发现完全名不副实、文不对题。“标题党”们往往偏离新闻事件本身,故意剑走偏锋,或断章取义、摘其一点不及其余,或故弄玄虚、竭力迎合猎奇心理,或低俗煽情、用隐晦暗示吸引眼球,或戏谑恶搞、不惜歪曲事实真相。这样的标题浪费了读者时间,捉弄了读者感情,大多数人都对此很反感。
更有甚者,一些“标题党”熟谙“舆论热点+社会痛点=新闻卖点”的操作套路,刻意迎合社会上“仇官”“仇富”等不良心态,制作带有明显倾向性、误导性、煽动性的标题,消费公众情绪,挑战道德底线,激化社会矛盾。一些网民在事实尚不清楚、真相还在调查的情况下,就被一个个捕风捉影、似是而非、问号还来不及删去的标题煽动得群情激奋,不分青红皂白,对新闻当事人拍砖、谩骂甚至人肉搜索,很多时候还会因为当事人的官方背景、特殊身份,上升到对社会、政府、体制的无端责难。对于这种非理性倾向,显然不能简单地把板子打在被误导的网民身上,“标题党”罔顾公义、煽风点火的行为,才是真正的始作俑者。所谓“网络戾气”的滋生,与“标题党”脱不了干系。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习惯性怀疑”“暴戾狂躁症”和“看客心态”等一些社会病态心理,也因为“标题党”现象而传染、蔓延,成为撕裂社会共识、加剧社会对立的一个隐形推手。
网络时代,“注意力本身就是财富”,吸引眼球、赚取人气、谋求商业利益,只要走正道,都无可厚非。媒介环境、舆论生态不断变化,新闻媒体间的竞争日渐加剧,都不能成为挑战道德、法律和公序良俗的理由。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悬疑新闻”也好,“标题党”也罢,个中的伎俩可以蒙人一时,但迟早会让人心生厌恶;可能赚取一时的点击率,但终将会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唾弃。
人民日报9月15日第4版
谁是“悬疑新闻”的推手 李浩燃
主观、片面,夸张、色情,窥私、炫奇,戏剧、煽情……在制造“悬疑新闻”的工艺流程中,标题党往往“功不可没”。置身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标题党”们于互联网海洋中布下浅滩暗礁,让人一不留神就会搁浅,真可谓防不胜防。
细究“标题党”现象,其实质乃是网络传播语境下,新闻标题功能的一种退化、异化。“标题党”们为引人关注,凡事都往“星”“腥”“性”上靠,断章取义、耸人听闻,语不惊人死不休,将“悬疑”进行到底,把“惊悚”演绎至极。当一个个炫目的标题惹人尖叫,有人形象地将之总结为“尖叫原理”。然而,媒体从业人员一旦把主要精力放在寻找“尖叫点”上,想方设法激发受众的“点击冲动”,那些最基本的新闻采编规范,最基本的新闻职业道德,就在不知不觉中被遗忘殆尽。
题文不符、脱离新闻实际,甚至歪曲事实、故意掩盖真相,既浪费注意力资源,更欺骗受众感情。综观《新闻记者》杂志盘点的2013年十大虚假新闻案例,基本上都闪动着“标题党”推波助澜的身影。“老汉约女网友开房却是儿媳”“村支书性侵村民留守妻子:村里一半都是我的娃”“老人菜市场晕倒 178人无视跨过”……类似标题,已经不只是新闻真实性的问题,还极易挑起社会情绪、累积负能量,危害甚深。
日趋激烈的传媒竞争,不是漠视责任的理由;时刻紧逼的生存压力,更不能成为丧失操守的借口。媒体融合时代,媒体尤需自我化解“眼球情结”。因为无论传播技术如何演进,优质的内容资源,永远是新闻媒体的核心竞争力。现在流行讲“互联网思维”,一些人便把这一概念生硬地套在标题制作上,认为博到点击率就意味着一切。需要指明的是,“互联网思维”绝不等同于“标题党”。到网络世界中流击水,的确应该创新思考方式、增强用户意识,但新闻不是一般产品,传播始终与责任相伴,原则底线必须十分清晰。
媒体是社会的良心。新闻的价值和意义,不仅仅在于报道事实,还构成流动的社会文化谱系。从这个角度来看,不管是“悬疑新闻”,还是藏身于“悬疑新闻”的“标题党”,都妨碍了传播公正,误导了公众的价值判断,强化了审丑化、恶俗化心态,可说是对公共生活的精神污染,堪称“全民公敌”。拒绝成为“标题党”,警惕良心陨落,避免社会混乱与人心颠覆,新闻工作者责无旁贷。
从单向传受的冷媒介时代,到互联融通的热媒介时代,互联网深刻改变了生活。然而,网络世界不应成为文明的荒地。对于受众而言,海量信息与有限选择的矛盾固然让人焦虑,新闻失实与注意力浪费的冲撞也总令人无奈,但多闻阙疑、多见阙殆,只要保持冷静、注重学习,保留怀疑、拒绝盲从,就能把握网络时代的生存秘笈。与此同时,每个人也应从我做起,自觉为推进网络文明、净化舆论生态出一份力。
报道过广岛原子弹爆炸后情况的约翰•赫西曾说,“新闻执照的铭文应该是:这里没有一点编造。”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重温这句话,很有必要。以事实为准绳、真实为法则,拒绝“悬疑新闻”、抵制“标题党”,我们摆脱的是低俗和功利,收获的将是信任与尊重。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