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统计局“四举措”加强文化产业单位核实修正工作

19.05.2014  18:26

为进一步做好三经普文化产业单位核实修正工作,焦作市统计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核实准确率。

  一、抓重点。 文化产业单位标示认定的重点就在于文化产业四上法人单位的标示认定。为此,在日常工作中,焦作市统计局不定期对经普库中四上法人单位疑似文化产业单位进行查询,反馈给县(市)区让其对调查单位进行核实,坚持做到平台上的主要业务活动1、行业代码跟企业实际情况一致,做到应标尽标,不遗不漏,夯实了文化产业工作的基础。

  二、核数据。 加强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开展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对规模以下文化产业单位开展不定期的数据质量抽查,对营业收入增速异常企业、利润为负的企业、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重点核查,提高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

  三、勤检查。 不定期到企业对统计报表进行抽查,查看基层统计报表、统计台帐及原始凭证,并详细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把好统计报表质量关,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四、常沟通。 加强与县区文化产业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之间的沟通联系。召开全市三经普文化产业单位核实修正会议,将在三经普文化产业单位认定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统一给予解答,对文化产业单位认定过程的步骤和规范进行详细要求,确保核实修正工作规范化、精确化,同时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及《文化产业23个星号行业关键字词表》通过QQ、电子邮箱等进行发送,确保人手一份文化产业单位认定核实材料,提高文化产业单位核实的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