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近日,长垣县教体局采取“四个三”工作法,建立安全工作新模式,形成平安建设新常态,全力护航校园师生安全。
一、牢固树立三种思想,使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一是确保“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多次召开专门会议,提出“校园安全只有满分,没有及格,没有了安全一切将无从谈起”的目标,始终把校园安全放在第一位。二是狠抓“安全是送给学生的最好礼物”思想不放松。要求各学校采取多种形式丰富学生的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护、自救、自防能力。三是形成“让安全逃生成为学生终生享有的技能”思想不懈怠。要求各学校把教会学生提高避险能力、确保自身生命安全作为工作第一要务,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时时讲、周周学、月月喊,让学生走上社会后终身受益。
二、抓好三项重点,使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排查。各学校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隐患大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要逐条、逐项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二是限时整改。对于检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说明原因,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三是严格规范。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制定各项安全规章制定和各类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切实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
三、形成三种常态,使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督导检查常态化。抽调安全专干,形成10个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地督导检查。二是安全教育常态化。各学校要确保每周至少安排1个课时的安全教育课,使安全教育真正走进课堂,融入生活,让学生真正掌握求生技能。三是培训演练常态化。定期集中开展安全培训和安全演练,各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消防、交通、防震等安全演练,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四、落实三个责任,完善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副职负直接责任;结合各学校的安全工作分工,每个教职员工负具体责任。二是落实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的监督责任。各中心校要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托辅中心等安全工作进行具体指导,明确中心学校工作人员分包任务,分包到校,督促学校按时整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三是落实教体局各责任科室的督查责任。局机关各科室要定期不定期到分包中心学校、局属学校和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分包责任。
(长垣县教体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