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环保舟山垃圾处理项目“舟山经验”获浙江省长批示

31.08.2015  15:34
  日前,浙江省省长李强对舟山市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的主要做法作出批示:“相关材料抄送各市县学习借鉴。 ”7月3日,浙江卫视对舟山填埋场项目与舟山焚烧发电厂项目深入采访,并于浙江卫视晚间新闻播放,舟山晚报也于7月4日刊登了题为“生活垃圾处理舟山经验获省长批示”的文章。

  “舟山经验”报道了舟山市垃圾处理的历程及带来的改变,介绍了垃圾焚烧发电的现状及面面俱到的环保技术。舟山填埋场项目由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投资建设,舟山焚烧发电项目由浙江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嘉园环保是委托承建方。

  舟山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程,自2008年起由福州嘉园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艺设备工程承包。采用处理工艺为UBF厌氧反应器+FEO反应器+氨吹脱+氧化沟+水力澄清池+消毒池。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50m3/d。目前,团鸡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正进行中。

  舟山焚烧渗滤液工程始于2011年,采用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渗滤液处理160m3/d,采用的工艺为渗滤液处理工艺:调节池→初沉池→一级UASB→二级UASB→氧化沟型MBR→一级纳滤→二级纳滤→排放口外排,2012年7月整体竣工验收。2013年9月渗滤液处理站开始扩容工作由原有160m3/d提高至200m3/d,主要为新增1座厌氧反应器,新增超滤系统一套。

  此次浙江省省长对“舟山经验”的批示及媒体的报道,也是对嘉园环保承建项目成果的高度肯定,同时彰显了嘉园环保在专业领域的实力。作为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渗滤液处理工程的建设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环境条件,对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供市民健康水平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垃圾焚烧发电,既消纳垃圾,又向外提供发电,真正实现能源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