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13年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和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关于确定2013年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和标准化建设
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豫商秩[2014]1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
2013年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项目经各单位自愿申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考核验收、商务厅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洛阳市商务局、汝州市商务局等5个单位为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单位(见附件1),孟津县商务局等11个单位为2013年县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达标示范工程”单位(见附件2);平顶山市商务局等8个单位为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见附件3),新密市商务局等27个单位为2013年县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见附件4)。
望进入“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单位,依照《河南省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保持已有成果,认真查找不足,对照标准改善办公条件、配置执法装备与车辆,确立市场监管体制,建立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程序、制度建设,狠抓规范化管理,认真开展监管培训,积极拓展监管领域,进一步夯实监管工作基础,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工作,为全面履行商务领域市场监管职能创造条件。尚未进入“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单位,应认真对照《标准》和《意见》,查找不足,积极实施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力争早日步入“达标示范工程”、“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行列。尚未启动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地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启动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监管体系建设,步入省级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行列。
附件1
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达标示范工程”单位
附件2
2013年县级“达标示范工程”单位
附件3
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
附件4
2013年县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
2014年5月19日
附件1:
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达标示范工程”单位(5)
洛阳市商务局
焦作市商务局
济源市商务局
汝州市商务局
长垣县商务局
附件2:
2013年县级“达标示范工程”单位(11)
孟津县商务局
舞钢市商务局
原阳县商务局
内黄县商务局
博爱县商务局
民权县商务局
南召县商务局
新县商务局
光山县商务局
项城县商务局
泌阳县商务局
附件3:
2013年省辖市(直管县)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8)
平顶山市商务局
安阳市商务局
鹤壁市商务局
漯河市商务局
驻马店市商务局
永城市商务局
鹿邑县商务局
固始县商务局
附件4:
2013年县级”标准化建设重点推进单位(27)
新密市商务局 开封县商务局 通许县商务局
新安县商务局 汝阳县商务局 栾川县商务局
宝丰县商务局 汤阴县商务局 武陟县商务局
修武县商务局 孟州市商务局 浚县商务局
淇县商务局 襄城县商务局 临颍县商务局
渑池县商务局 虞城县商务局 睢县商务局
桐柏县商务局 淅川县商务局 唐河县商务局
商城县商务局 罗山县商务局 上蔡县商务局
西平县商务局 沈丘县商务局 西华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