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20余官员因懒政怠政遭通报

25.02.2016  11:52

  今年是商丘市“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年。正月十五刚过,商丘市纪委就通报七起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 典型问题。

  赶快和小编一起看看,都是哪些人被通报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莫顶风违纪!

   1、商丘市民政局副局长盛勇等6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013年10月,市民政局在审批办理商丘市养老投资发展服务中心民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时,内部管理混乱,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其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行为发生,造成不良影响。

  2015年12月25日,市纪委给予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盛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时任老龄科科长张学武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给予民间组织管理科科长李春申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给予工作人员李凯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对民政局原局长刘凤宇进行诫勉谈话。

   2、商丘市国土局睢阳分局古宋国土所所长郜书昌、市规划局睢阳分局古宋中队中队长王勇行政不作为问题。

  2010年以来,位于睢阳区古宋办事处金桥路西侧的名达加油站在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证的情况下,违法建筑。古宋乡国土所虽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理,并责令限期拆除,睢阳规划分局古宋中队也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但在长达五年时间里未能有效制止,属行政不作为。

  2015年12月,市国土局睢阳分局给予古宋国土所所长郜书昌行政警告处分;市规划局睢阳分局古宋中队中队长王勇受到免职处理,并调离该中队。

   3、睢县住建局局长袁其升、副局长秦勇等5人监管责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问题。

  2008年11月14日,睢县龙凤苑小区在一期建设过程中,未经该县住建局规划股现场放线把关,自行放线施工,造成该小区建筑平移,住建局监察大队未能现场监督制止,属行政不作为。

  2015年12月,睢县纪委监察局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规划监察大队队长杨红岩行政警告处分、规划股长朱永东诫勉谈话;责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局长袁其升,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副局长秦勇、主任科员谢洪月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人大主任高明贵、”双违”办主任张建新、梁园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蔡义华、河道管理所所长郭锐行政不作为问题。

  2013年7月,商丘市一商贸有限公司投标建设位于黄河故道内的天沐湖诺亚方舟康乐岛项目。经梁园区水利部门现场勘查,该项目占用河道,违反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属违法项目。梁园区刘口乡政府没有有效制止、拆除该违法建筑,区水利局没有履行到监督职责,属行政不作为。

  2015年12月,梁园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双违”办主任张建新、区水利工程管理站河道管理所所长郭锐行政警告处分,责令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大主任高明贵、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站长蔡义华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