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高级技工学校“品牌示范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就“ 品牌示范校建设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290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四项内容:深化校企合作;提升基础能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预算控制价:1850000元。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11月21日—2014年12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 16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12月16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976
十、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一、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时须提供: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二、投标单位开标时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做在标书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品牌示范校建设管理云平台、综合仿真实验室、创意教学设计引擎的产品证书(原件)或提供拥有证书的生产企业的授权。
3、投标单位须对所提供的综合仿真实验室、创意教学设计引擎、品牌示范校建设管理云平台(校企合作)软件现场演示,演示所需设备自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现场备查。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