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检察院“餐厅及宿舍家具”招标公告

05.08.2014  19:02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餐厅及宿舍家具”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4)153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餐厅及宿舍家具

以上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供应商必须全投。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采购预算价:410766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8月5日—2014年8月2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开标。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九、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专业生产或经营家具的企业。

      3、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能独立完成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单位应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将部分样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其它物品提供材质,样品和材质质量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报名购买标书。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13903706289;

关先生:15082938999.

十、购买标书必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

2、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