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司法厅 河南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南省法学会关于命名表彰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的决定

07.12.2015  18:10
       

(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是开展普法教育三十周年,也是我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总结验收之年。“六五”规划实施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我省实施“三大国家战略”和打造“四个河南”,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进程,展示法治建设丰硕成果,进一步形成崇尚法治、弘扬法治、厉行法治的浓厚氛围,今年8月以来,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联合河南日报、大河网,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活动得到了全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参与,经过各地各部门推荐、审核初评、公众投票、组委会审定,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法学会决定,授予牛丙午等10位同志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授予杨丰铭等10位同志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以表彰他们为推进我省法治建设做出的突出成绩和积极贡献。

在受表彰的人物中,既有国家工作人员,也有基层普通群众;既有执法司法的模范,也有学法守法和普法的典型。他们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模范守法、传播法律、守护正义,是法治战线先进群体的杰出代表;他们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是法治建设的实践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和法治精神的引领者,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我省的法治建设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再创佳绩,再立新功。希望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法治建设战线上的同志向他们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坚定不移地作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1.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2.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名单

 


附件1


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名单


            牛丙午  巩义市站街镇社会法庭庭长、人民调解员

王  军  淇县公安局局长

闫胜义  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人民法庭庭长

陆咏歌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素珍  宝丰县宗教局退休干部、县三八红姐法治宣传队队长

张五星  商水县司法局胡吉司法所所长

秦英林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唐胜国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助理检察员

薛宝君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法治讲堂》栏目(团体)

 


附件2


第二届“河南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名单


            杨丰铭  淅川县法治宣传艺术团团长

陆保刚  温县人民法院北冷人民法庭庭长

周永胜  固始县人民法院段集人民法庭庭长

张文远  焦作市解放区焦南街道站东社区副主任、调委会主任

郭  永  河南省豫北监狱三监区监区长

张春兰  新乡市牧野区东干道办事处茹岗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赵晓虹  潢川县第三中学校长

常景龙  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商丘市睢阳区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团体)

开封《宋都调解》栏目(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