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城乡规划局原阳县水库(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周边概念规划设计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22.08.2014  10:53

招标编号:原交建2014YQ37号

1、招标条件

      原阳县水库周边片区概念规划设计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设计实施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原阳县城乡规划局的委托,就该项目实施概念规划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基地位于河南省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南侧,平原新区东侧。规划用地北至规划纬七路,南至黄河大堤,东至郝庄,西至娄蔡店东,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

2.2招标范围

原阳县水库(城南引黄调蓄工程)周边概念规划设计项目。具体设计内容和深度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2.4质量标准:

规划成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内容深度达到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质量要求。

2.5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6方案补偿:未中标设计方案无设计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2800万元;

3.7、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8、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质或注册规划师资格,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9、外省企业中标后需按《河南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豫承接业务登记管理办法》(豫建设标[2010]11号文)规定办理进豫备案手续;

3.10、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有关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4 年8月22日至 2014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大厅(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政府综合办公楼东侧)联系电话 :0371-63612959、13223070705。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注: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7、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原阳县城乡规划局

联系人:邢连顺

电  话:0373- 75120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电 话:0371- 63612959

电  子邮 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