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人口婚姻状况简析

09.07.2014  18:51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是人口再生产的基本单位,同时也是人类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幸福的婚姻、和睦的家庭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周口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全市人口婚姻状况也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一、周口市人口婚姻总体状况

婚姻状况指一个国家或地区15周岁及以上人口在婚姻方面的构成,包括未婚、有配偶(初婚有配偶和再婚有配偶)、离婚(离婚后未再婚)、丧偶(丧偶后未再婚)四种婚姻状态。据2013年河南省3%人口抽样调查资料推算:周口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为700万人,有配偶的人口为489.23万人,占69.89%,比2012年增长0.41个百分点。其中:初婚有配偶人口485.73万人,占69.39%,上升0.38个百分点,再婚有配偶人口3.5万人,占0.5%,上升0.03个百分点;未婚人口163.8万人,占23.4%,下降0.43个百分点;离婚人口4.2万人,占0.6%,上升0.05个百分点;丧偶人口42.7万人,占6.1%,下降0.04个百分点。通过对全市婚姻状况资料的分析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未婚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 从2013年3%人口抽样资料推算:我市15岁及以上未婚人口中,男性人口87.7万人,占15岁及以上未婚人口的53.54%,女性人口76.1万人,占46.46%,男性人口比女性人口多11.6万人,比重比女性人口高出7.08个百分点。

(二)早婚现象依然存在。 按照国家规定,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为22岁,女性为20岁。2013年3%人口抽样资料显示:从初婚有配偶人口的年龄看,男性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已有配偶者占有配偶总人口的比重为0.39%,女性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已有配偶者占有配偶总人口的比重为0.21%,这说明我市早婚现象依然存在。

(三) 未婚人口中晚婚人口较多。 从未婚人口的结构看: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结婚的人口占未婚总人口的比重为40.75%,其中男性22岁及以上未婚人口占男性未婚总人口的比重为38.23%;女性20岁及以上未婚人口占女性未婚总人口的比重为43.66%;特别是25岁及以上未婚人口所占比重达16.17%,与2012年相比增长了0.04个百分点。这说明周口市男女青年选择晚婚的较多,且晚婚率逐年在提高。

(四)有配偶比重随年龄变化存在性别差异。 从总体上看,在有配偶人口中女性人口所占比重比男性人口所占比重高8.18个百分点,但不同年龄段存在性别差异。在65岁之前,女性有配偶比重都高于男性,尤其在25-29岁,女性有配偶比重高出男性16.84个百分点。50岁以后,女性有配偶人口所占比重与男性相比逐渐趋缓,到65岁以后,女性有配偶比重反而比男性低2.2个百分点。这种男女人口有配偶比重随年龄变化的差异,一方面是由于男女初婚年龄不同,女性结婚年龄相对偏小,且较集中,造成低年龄段女性有配偶比重高于男性;另一方面是老年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且老年男性再婚也比女性容易,因此老年男性有配偶比重高于女性。

      (五)离婚率呈现上升趋势,婚姻稳定系数下降 。从3%人口抽样资料显示:周口市离婚人口占1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0.6%,与2012年相比增长0.05个百分点。其中男性离婚人口是女性离婚人口的2.1倍,这说明全市离婚率在逐年增加,且男性离婚率高于女性。

二、我市婚姻状况问题形成的原因

婚姻问题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从我市人口婚姻状况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一) 人们的思想观念在不断变化。 由于传宗接代观念的淡化以及迫于求学择业、创业等方面的压力,人们对婚姻观念趋于理性化,大多数适龄青年选择晚婚晚育,这对于计划生育管理、人口结构的改善以及人口素质提高,人类的文明进步是有利的。

(二)人们对精神生活、婚姻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 一些基础薄弱、感情平淡,质量不高的婚姻通过协议离婚这种文明的方式得到解脱。但也不能否认,由于受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影响,以及职业的不稳定性,也是导致离婚率持续上升的因素。同时离婚率的上升,会产生许多不良后果。随着离婚人数的增多和离婚率的上升,单亲家庭相应增加。家庭的破裂,往往给子女带来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在心理和学业等方面产生很多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因父母离婚导致有些青少年缺乏关爱与管束,自我放任、走上歧途,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三)影像作品使青年人的婚姻观受到巨大影响。 受影视作品及不健康刊物的侵蚀,影响着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尝试性和违法性的性行为不断发生,这是出现“早婚”的主要原因。“早婚”现象的存在不仅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难度,而且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学习和身心健康。

三、婚姻家庭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婚姻是社会生活的重要领域,关系着人们的幸福生活和社会和谐。近年来,我市人口婚姻家庭关系总体上保持着稳定、和谐的态势,但也存在一些社会问题,比如大龄未婚人口性别结构失衡、离婚人口比重上升、独身老人比重较大等等。这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安定,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重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文明的婚恋观。 开展婚前教育,建立婚姻问题咨询机构,改变传统婚姻的不良观念,加强男女平等意识宣传。在人口控制方面,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现象。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婚姻问题,积极倡导严肃认真、感情专一的恋爱观和平等相待、和睦相处的婚姻观。这对于建立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推动和谐稳定的社会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二)丰富家庭文化娱乐生活,减少家庭矛盾的产生。 目前,我市家庭户以三口之家或夫妻二人居住的家庭为主,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家庭问题的出现。如年轻人结婚后,一般不与父母居住在一起,由于工作等其它原因顾不上回家,导致子女与父母关系疏远,独居老人生活比较孤独;如果夫妻二人出现矛盾,缺乏中间调解,就会导致家庭冷暴力,使离婚率上升。建议社区要多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家庭娱乐活动,鼓励家庭式休闲旅游,周末回家看望父母等活动,使家庭成员经常聚集在一起,充分发挥凝聚作用,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这样就可以缓解与父母的关系,减少家庭矛盾的发生。

(三)加大《婚姻法》的宣传和执法力度。 婚姻法是维护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重要保障。要把普及婚姻法律知识作为保障婚姻家庭稳定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做好婚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强化当事人对爱人、子女、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同时加大对家庭暴力、重婚、第三者等危害婚姻家庭行为的谴责和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