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曝吸毒官员共性:多有嫖娼受贿包养情妇行为
原标题:“毒官”现象:一些公务人员为何沦为“瘾君子”?
“吸毒州长”受贿被判刑、某社保官员为凑吸毒款贪污社保金……近年来曝出的官员吸毒事件刺痛人心,而伴随着官员吸毒而来的其他不端行为更令人憎恶。本应对自己有更高要求的公务人员为何会沦为“瘾君子”?是个人价值观动摇还是道德滑坡?是交友不慎还是监管不力?
吸毒官员:聚众吸毒、贪污受贿
说起近年来较有名的吸毒官员,许多人想起的是曾担任云南省楚雄州州长的“吸毒州长”杨红卫。
杨红卫的吸毒行为被揭露于人前,始于其因贪腐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因受贿等行为被判处无期徒刑。与其贪腐行为同时暴露的杨红卫吸毒史,立即引起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杨红卫吸食的毒品叫“卡苦”,外形与烟丝相似,通常放在水烟筒上抽。杨红卫吸食毒品一年多时间,有固定的吸毒地点和供货人。
杨红卫不是第一个被曝光的吸毒官员。早在2008年就有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局长刘某吸毒被抓。2009年山西繁峙县岩头乡党委副书记柴四清因吸毒被曝光,事发后此人被开除党籍、罢免职务,并被行政拘留。2012年某市警方“百日扫毒风暴”专项行动中,有9名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因吸毒被查获,其中包括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等。
在刘汉案中,媒体广为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刘维和多名政法官员等聚在一起吸食毒品。
而最近引起关注的“毒官”事件,是发生在今年5月的“安徽省宿松县多名官员聚众吸毒被抓获”事件,宿松县最后查明:今年4月26日和29日,宿松县公安机关在侦办其他案件中,发现宿松县招商局副局长李某某、宿松县交通运输局下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余某涉嫌吸食毒品。经公安机关查明,李某某、余某先后三次吸食由社会人员提供的毒品。两人均被开除党籍并撤职。
堕落轨迹:从吃吃喝喝到一起吸毒
分析这些官员吸毒事件,不难发现一些特点和共性。
首先,吸毒官员在吸毒行为之外,多伴生有其他不良行为。例如,杨红卫受贿、与多名女性有不正当关系;有的在吸毒的同时嫖娼、受贿、包养情妇等。
云南省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文杰认为,官员吸毒伴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现象,有一定的必然性。一是官员吸毒表明其信仰缺失、精神空虚,人生观、价值观等偏离了正常轨道。这样一个基本观念错误的官员,本身就容易出现生活腐化、嫖娼淫乱等行为。二是吸毒开支不菲,要靠官员的正常工资支撑其吸毒行为较为困难,一些官员为筹毒资由此走上了贪污、受贿的犯罪道路。如湖南省安化县劳保局官员谌某17次贪污社保金共41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用于其个人吸毒等非法活动。
安徽省戒毒康复中心副主任陈向明说:“我目前接触的案例,没有一个官员是被人陷害、欺骗而染上毒瘾的,很大程度上都是自己出了问题,甚至可以说是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尝试吸毒,最后渐渐上瘾。”他认为,这说明吸毒官员本质上是价值观出了问题,因此,其公务行为也很有可能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聚众吸毒的特征明显。如与杨红卫一起吸毒的还有楚雄州原副州长吕琳麟;柴四清是聚众吸毒;河北省保定市雄县地税局大营分局局长刘某找卖淫人员陪吸。
再次,吸毒官员担任的职务或所在的单位,往往社会交往范围较大且频繁。陈向明说,自己从事戒毒工作20多年来,在戒毒所看到的“毒官”来自公安、工商、税务、文化等多个部门,“都是一些与社会人员接触较多的部门。”他在目前已接触的戒毒案例中发现,有的官员最初因工作需要经常与社会人员打交道,然后从吃吃喝喝到成为朋友关系,再到一起唱歌跳舞,最后发展成一起吸毒。
监管不力:“毒官”总是能在内部“隐身”
通过分析官员吸毒的多个案例不难发现,这些人吸毒行为的败露鲜少源于内部监管,基本都来自“外部”作用。杨红卫是上级纪检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后,才公布了其吸毒行为;柴四清的吸毒行为被揭露,是因为网友发帖后被人肉搜索,此前其人甚至被评为优秀党员;宿松县两名官员的吸毒行为败露,则是因为公安机关侦办其他案件时恰巧抓获了他们,之后又引起了媒体的注意。
“针对官员吸毒,确实很难建立一个单独的监管机制。”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禁毒系主任高巍分析,一方面,单位没有这方面的监管职责。一方面,官员吸毒具有较强隐蔽性。
但是,内部监管的乏力必须引起注意。据媒体报道,杨红卫出事前,有人员在一次会议上发现杨居然边开会边吸“卡苦”,并报告了当时的州政法委领导,但并未引起注意。“这与杨红卫的职位有关,下级查上级毕竟是需要勇气的。”孙文杰说,而且一些党政机关不愿自揭家丑,也就对查处吸毒官员持回避态度。
“吸毒是突破了官员底线的行为,是坚决不能容忍的。”安徽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科长周建宝认为,在多元化的社会中,官员一旦吸毒,带来的社会危害比其他吸毒人员大得多。高巍则认为,官员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应具有廉洁性和较高的道德水准,官员吸毒现象必须引起更高程度的重视。
“要避免更多吸毒官员的出现,加强日常教育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加强全方位的监管。”高巍说,现在许多单位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就是较好的做法。更重要的是,对吸毒官员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一些吸毒官员处理轻的问题,在社会上就曾引起争议。对吸毒官员有必要实行 一次否决制 ,直接从党员队伍和党政机关中清除出去。”
【责任编辑:王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