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0后夫妻卖女至河南 分赃不均丈夫报警(图)

28.08.2014  19:46
  石林的郑某某和丈夫陈某某闹离婚,竟狠心把亲生女儿卖到河南。 幸好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要求找回女儿。事后孩子找回来了,但郑某某夫妇也难逃法律制裁。

  8月27日消息,都说女儿是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但石林的郑某某和丈夫陈某某闹离婚,竟狠心把亲生女儿卖到河南。幸好两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要求找回女儿。事后孩子找回来了,但郑某某夫妇也难逃法律制裁。

  昨天,随着石林县法院庭审的展开,这两夫妻狠心卖亲生闺女的前因后果都呈现在众人面前。法庭经过审理后,当庭判处陈某某和郑某某二人犯拐卖儿童罪。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出生才一个月 他就想卖掉女儿

  25年前,陈某某出生在文山州丘北县一个农村家庭。因家境贫寒,作为家中的长子,10岁那年才读二年级的他被迫辍学,来到文山市内打工。两年后父亲去世,随着母亲改嫁,在周边打工的他很少回家。

  19岁那年,陈某某离开家乡,辗转河南、山东等地,过着漂泊的生活。直到2012年,回到石林县城一建筑工地打工时,陈某某经过工友介绍,认识了大他1岁的石林县鹿阜街道办事处板桥镇小戈丈村的女孩郑某某。因工友是郑某某的邻居,在工友的撮合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相识1个月后,当年8月,两人在石林县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郑某某毕业后一直闲在家中,考虑到婚后的生活,两人决定去陈某某熟悉的城市——河南某县城打工。婚后相处一段时间后,在外闯荡多年的陈某某和郑某某脾气不和,两人经常吵架,到了闹离婚的地步。

  2013年初,两人的爱情结晶,女儿小阳阳(化名)诞生。此时,陈某某在山东青岛一家首饰公司打工,一个月收入近4000元,妻子则在租住房内照顾女儿。日子还过得去,但女儿的诞生并未让夫妻俩的感情发生转机,相反隔三岔五就会吵架。

  陈某某无法忍受妻子的一些毛病,开口提出离婚。迫于生计,加上从小缺失亲人的关爱,他产生了将出生才一个月的女儿卖掉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遭到了郑某某的极力反对。

  此后,貌合神离的夫妻俩勉强维持着生活。

   3.9万的价格 把女儿卖到河南

  直到去年年底,夫妻俩认为感情已经走到尽头,想尽快离婚。郑某某也终于松口,默认丈夫卖掉女儿补贴家用的提议。

  去年12月,两人准备到石林县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孰料,一见面就争吵,此后,两人决定先把孩子卖了。

  女儿要卖给谁呢?正在发愁时,陈某某脑中闪过一个名字——几年前他在山东打工认识的河南籍女子王某某。王某某曾说过,她的远房表哥张某某结婚6年多,未生下小孩,有领养小孩的想法。和王某某电话联系后,陈某某夫妇买了昆明到郑州的火车票。

  2014年1月1日凌晨0点33分,火车抵达郑州。陈某某夫妇下车后,在出站口见到等候多时的王某某。双方开门见山地谈起价格,陈某某夫妇商议后决定要价5万元,经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以3.9万元的价格成交。

  在郑州火车站附近一间宾馆内,接到王某某送来的现金后,他们把正在熟睡的阳阳交给王某某。

  这时,阳阳才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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