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裕达置业骗贷案3名被告人认罪:受郭文贵指使骗贷近15亿元
【环球时报记者 白天天】郭文贵旗下河南裕达置业有限公司及其3名员工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骗取贷款、票据承兑一案,12日上午在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3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并承认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
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这是郭文贵实际控制公司系列案件公开审理的第二案。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于6月9日对北京盘古氏公司骗贷骗汇案一审公开审理并于16日公开宣判。
据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初,郭文贵(在逃)为解决其实际控制的裕达置业资金需求,指使时任裕达置业副总经理的马成(另案处理)相继注册成立10个“空壳公司”,通过编造虚假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和票据承兑。
马成与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的被告人张新成商议,以“空壳公司”和郭文贵实际控制的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司、郑州裕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郑州仲良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伪造合同、虚构投资项目等方式,从2008年5月至2015年4月,四十多次从多家银行骗取人民币14.35亿元。根据郭文贵的授意,上述资金用于归还裕达置业等单位的债务、向北京盘古氏投资有限公司及境外转款等。至案发,尚有2.12亿余元未归还。
2015年初,在庭审供述中称呼郭文贵为“七叔”的被告人郭丽杰开始全面负责裕达置业工作。同年5月,时任裕达置业财务部副经理的被告人肖艳玲向郭丽杰汇报部分银行的承兑汇票陆续到期,郭丽杰在明知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指使肖艳玲使用张新成之前采取的手段,从中原银行骗取票据承兑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
庭审中,3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他们的行为系郭文贵授意或指使,三被告人系从犯,肖艳玲系自首,请求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庭审结束时,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杨勇表示认罪,愿意接受处罚;被告人张新成、郭丽杰、肖艳玲均表示认罪,并对受郭文贵指使参与犯罪表示深深的悔意。
“我之所以走到今天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工作期间盲目听从老板郭文贵和马成的指示和安排,参与了骗取贷款犯罪行为,我对自己所犯的罪行感到十分后悔,也非常痛心。”张新成在最后陈述中这样说道。郭丽杰、肖艳玲则在最后陈述阶段流下悔恨的眼泪。
一审法院通过官微视频和图文直播了庭审全过程。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和中外新闻记者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