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名男子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 被拘留5日

21.08.2015  18:28

事件

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 两旅客被拘留5日

8月18日,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航站楼派出所处理了两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企图通过安检的旅客。民警经调查得知:旅客贺某,乘坐当日一航班前往杭州,因自己身份证丢失,使用捡拾的王某的身份证购买机票并于18日18时左右试图通过安检时被查获。

旅客韩某,欲乘坐当日一航班前往昆明,使用朋友吴某的身份证购买机票并于当晚试图通过安检时被查获。目前,贺某和韩某均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被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21日来自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的统计数据表明,仅8月份以来,该局查获假证4起,冒用他人证件11起,视情节给予当事旅客罚款、拘留的处罚。

因为近日,中国民航局下发了《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安局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空运输安全的通告》,再次明确禁止扰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运营秩序的行为,其中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或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购票、登机;

民航河南机场公安局再次提醒,近期,对于上述危害民航运输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民航公安机关将从严打击。

说法

冒用他人、持假证乘机都违法

针对对上述案件,郑州机场公安相关负责人表示,冒用他人身份证、持伪造或变造的身份证乘机都是违法行为。

机场公安向记者表示,为确保营运秩序和营运安全,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持假身份证,冒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登机。机场安检工作人员和机场民警会通过照片比对、防伪标志、材质等身份证特性的识别,并结合电子设备,对每一位乘机旅客的身份证信息进行严密排查。

有些旅客意识不到身份证对于民航安全的重要性,使用伪造的假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