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名校英才入豫”新政,博士可聘任科技副县长!
12月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发布《河南省“名校英才入豫”计划工作方案》,提供补贴、住房、社保等优惠政策和便利,以最大的力度吸引名校英才入豫工作、落户。
根据安排,从2018年起,每年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重点是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高校、国内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省内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来我省工作。其中包括,博士2000名左右、硕士10000名左右、本科20000名左右,具体引进名额随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随时调整。
《方案》提出,主定向“双一流”大学引进聘任制县(市、区)、乡镇(街道)科技副职。在核定的市、县、乡行政编制数额和领导职数范围内,面向入选“双一流”大学选拔引进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充实党政机关,统一聘任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工作,优先充实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县乡基层。其中,博士研究生聘任科技副县(市、区)长或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科技副职(副处级),硕士研究生聘任科技副乡镇长(街道办科技副主任),聘期最低为3年,试用期为1年。
另外,具体实施措施还包括:定向选调“双一流”大学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充实省辖市党政机关;开展“圆梦中原”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实施“英才回归”计划,以更大力度吸引集聚海外留学人员和知名院校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来豫创新创业;举办春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组织省内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点企业进场招聘,吸引名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来我省工作;建立网上求职招聘专区,公布全省各地招录(聘)计划、岗位空缺和人才需求,方便接受名校大学毕业生进行网上求职。
优秀人才来河南工作、落户,将享受各种政策和便利,《方案》提出,名校英才到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享受生活补贴、住房、社会保障、迁移落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自主创业的,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由政府提供创业扶持。其中,将户口迁入河南且在豫工作的,由同级财政或用人单位按原有经费保障渠道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在河南就业、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可向单位所在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对来豫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责任编辑:宋月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