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学者联名建议全面禁止烟草广告

10.06.2014  10:15

  (记者 刘洋)昨天上午,41名公共卫生领域专家学者联名致函全国人大法工委,建议修订后的《广告法》应明确规定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不给“烟草广告”留下存在空间。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公室同时发布建议,在《广告法》中明确写入“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

  2006年在我国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规定:“每一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据此次联名致函的牵头人之一,协和医学科学院基础所杨功焕教授介绍,在其他语言版本中,这一规定的翻译都是“全面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唯独中文文本,因中国烟草业的坚持,将“全面”译成 “广泛”,与应该覆及全体的“所有”相互矛盾。而“广泛”又为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留下了空间。

  同时,联名函中建议,修订后的《广告法》不再以列举方式禁止在部分场所发布部分烟草广告,避免给商场、超市等不在列举之列的场所发布烟草广告提供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