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已有133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有专家认为,这标志着反腐败的终极目标首次被正式确立,是指导今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方针。
随后,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在中共中央政治局2012年12月4日召开的会议上被确定。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党掀起新政风,使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各方关注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一直贯穿反腐过程,效果显著。
在正义网策划栏目《反腐今日谈》100期之际,记者带您回顾十八大以来反腐之路,试图用以下这些“大事记”,为您展现昨天、今天和明天的法治化建设进程。
反腐进入新常态
2015年11月11日,“女老虎”吕锡文的落马,标志着中央“打虎”实现31个省市自治区“全覆盖”。2015年落马的“老虎”包括,杨卫泽、马建、陆武成、斯鑫良、许爱民、景春华、栗智、仇和、徐建一、廖永远、徐钢、王天普、余远辉、肖天、乐大克、奚晓明、周本顺、张力军、赵黎平、谷春立、杨栋梁、邓崎琳、苏树林、朱福寿、司献民、白雪山、艾宝俊和吕锡文。
据官方报道不完全统计,自2012年12月2日李春城被中央纪委带离,截至2015年11月11日吕锡文被查,以及11月13日武警交通指挥部原副司令员瞿木田和第二炮兵工程大学原副政委吴瑞忠两名“军老虎”的落马,十八大以来共有133名副省级以上官员被查处。十八大至2013年底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为20名,2014年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及以上官员为39名,2015年被宣布查处的省部级官员为29名;十八大后被宣布查处的军级以上军官有45名。
同时,几只“大老虎”的境况格外引人注目:2015年2月17日,苏荣涉嫌受贿罪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6月11日,周永康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无期徒刑;7月20日,令计划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10月12日,蒋洁敏、李春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十三年;11月,李崇禧、阳宝华、祝作利受贿案陆续宣判,3人分别获刑十一年至十二年。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16人获刑。
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十八大以来,中国反腐进程依然处于“高压震慑”态势。翻看2014年中纪委集中晒出的年度反腐“成绩单”,周永康落马让人直呼惊讶,诸多“大老虎”的落马,在意料之外,更在情理之中。成绩单显示,68名中管干部已结案处理或正在立案审查:周永康、蒋洁敏、李东生、李崇禧、申维辰等30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立案审查的有令计划、苏荣等案件。另外,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2014年巡视节奏加快,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常规巡视全覆盖。中央巡视由每年开展2轮增至3轮,用不到两年时间实现全覆盖。各轮巡视,发现了若干重大线索,如山西严重腐败问题,以及白恩培、万庆良、武长顺、杨卫泽等人的违纪违法线索。
看点二:八项规定吹新风严查顶风违纪不停歇
“三公消费”大减、“舌尖浪费”被遏制、“会所歪风”停刮……到今年12月4日,八项规定迎来出台三周年,这三年中,很多人都切身感受到了八项规定带来的变化。
八项规定的新风还吹落了十余万名违规官员。中央纪委网站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12月4日八项规定颁布起,截至2015年10月31日,全国已累计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04934起,处理人数138867人,其中5528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被处理的干部中,省部级7人,地厅级678人,县处级7389人,乡科级130793人。其中,一些省部级干部被处理的影响尤为明显。例如,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被处以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湖北省人大副主任王建鸣宴请花费公款1.7万余元,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首张“问责清单”是在2013年4月开出的。当月,中纪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这一年,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521起,处理党员干部30420人。其中,涉嫌违纪违法有价值线索增加5倍;违反八项规定查办督办转办252件。
落实八项规定、严查顶风违纪从未有过停歇。2014年,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严防“灯下黑”,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2015年,反“节腐”势头不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中纪委每逢重要节点持续刹风整纪。“五一”期间,中纪委公布禁止开会的21个国内黄金景点,三亚、九寨沟等囊括其中;端午节前夕,中纪委官网手机客户端推出反“四风”一键举报功能;中秋国庆,中纪委更忙,继续推出“四风”点名曝光,鼓励群众举报随手拍,通报百余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还重磅发布“老虎”苏树林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消息,凸显反腐不设禁区、不留“暗门”、不循惯例的特点。
看点三:建立国际反腐败执法合作机制
12月5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中国司法、外交等部门及河南省追逃办密切协作,在美方配合下,成功规劝潜逃美国13年之久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黄玉荣回国投案自首。黄玉荣是“百名红通”4号嫌犯。
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推进,当国内反腐之“笼”越扎越紧之后,一些贪官不断感受到反腐压力,倾向于选择“失联”策略,企图“一走了之”,把境外作为“避风港”和“安乐窝”。如何阻断贪官外逃和开展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直是我国反腐败的重点工作。
去年以来,我国多次释放将海外追逃作为中国反腐“第二战场”的强烈信号,并采取多项举措开展追逃追赃。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设立国际追逃追赃办公室,建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摸清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底数;统筹反腐败、外交、警务、检务、司法等多部门追赃追逃,其中,公安部部署代号为“猎狐2014”的行动,决定集中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集中追捕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2014年,追逃追赃成效显著,海外追逃500多人追赃30多亿元。
加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的双边、多边协作,截至目前,我国已与38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与51个国家签订了刑事司法协助类条约,与93个国家签署了检务合作协议或谅解备忘录,与189个国家建立了警务合作关系,向27个国家的30个驻外使领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并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了司法与执法合作机制,初步构建了追逃追赃的国际合作网络。
从2015年4月开始,国际追逃追赃又启动“天网”行动,以实现“抓捕一批腐败分子,清理一批违规证照,打击一批地下钱庄,追缴一批涉案资产,劝返一批外逃人员”。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百人红色通缉令”由此应运而生。由公安部牵头开展的“猎狐2015”则作为“天网”行动的一个专项行动,缉捕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和腐败案件重要涉案人。据媒体消息,截至2015年11月1日,“百名红通”人员已有17名在榜嫌犯陆续归案,其中李华波、戴学民、孙新、赵汝恒等至少10人在国内等待审判。另有数人在国外落网,等待遣返或引渡。
此外,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消息,2014年前9月,全国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坚持境内、境外追逃追赃一起抓,共抓获潜逃境内外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502名。(检察日报 牛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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