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多举措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
中国工业报记者日前获悉,在已正式颁布实施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装备制造支柱产业的意见》中,该省明确提出,自该意见出台之日到2020年,将实施多项强力举措,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
重点发展五大类
据了解,吉林省加快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主要目标是: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协同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型企业普遍建立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0个以上;以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为依托,建设10个以上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积极推进装备制造业中试中心建设。重点企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装备产品和知名品牌。
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倾力建设国际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轨道客车省内配套率达到50%以上;建设国内一流的“星载一体化”卫星制造和商业应用产业基地,商用卫星省内配套率达到80%以上;打造汽车、医药、食品成套生产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产业基地;培育10个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20个省级特色装备工业园区。
其重点发展方向是:轨道交通装备。以长客股份公司为依托,建设集研发设计、集成制造、协同配套、综合检修、生产服务为一体的国际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加快形成年产高速动车组1200辆、城轨客车1800辆、动车组检修320列的能力。
卫星及应用。依托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在卫星载荷研发制造和航天光学遥感领域的技术基础和优势,围绕卫星流量经济、卫星载荷与测控、自主遥感信息获取处理和运营服务、高精定位终端及位置服务、北斗卫星空间基准授时、卫星宽带多媒体六大产业链构建创新及配套体系,建设集“卫星研制—在轨运营—图像处理、分发—图像产品营销”为一体的商业化卫星及应用产业基地。2020年前,发射4颗遥感卫星和12颗视频成像卫星,完成组网并实现商业化应用。
航空设备。建设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维修养护、运营服务、教育培训“五位一体”的航空设备产业体系。加快长春航空科技产业园和吉林航空装备产业园的建设,重点发展航空液压控制部件、机身大部件、航空用高精密电磁阀等零部件制造和航空维修服务。推进四平通用航空装备产业园建设,加快引进、研发通用轻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和特种飞行器等航空器。
光电设备。依托本省光电技术优势和长春国家光电子产业基地基础优势,开发先进光电设备。主要包括支持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绝对式光栅尺产业化的进程,支持发展光电编码器、光电经纬仪、红外热像仪、光电测控仪等高端产品,努力打造知名品牌。
此外,还有高端医疗仪器、环保、试验及检测设备等。
强力举措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为完成上述目标和重点任务,吉林省将主要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加大技术创新力度。鼓励现有装备制造企业技术中心提升能力、创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鼓励省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省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鼓励行业大型骨干企业联合省内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一批行业中试中心;推动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机械精度设计实验室、长春光机所应用光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省内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技术资源市场化。
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集中资金加大对骨干企业、主导产品的扶持力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行业技术、工艺与装备水平改造,努力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柔性化生产;加快对重点企业制造与服务融合能力的技术改造,通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与“交钥匙”工程,实现产品增值,促进企业由加工制造型向服务制造型转变;围绕推动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谋划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全力抓好长客股份公司高速动车组检修基地、长拖农业机械装备生产基地、四平奇瑞农机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全面提高全省装备制造业“绿色制造、智能制造、协同制造、服务制造”水平。
加快产业集聚。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农机、卫星及应用、风电设备等产业链配套体系建设,引导装备制造企业集聚;加强对产业链关键配套环节的市场培育与技术引进,加快提升重点产品配套能力;加快推进特色装备工业园区建设,重点培育和打造长春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区、长春九台农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园、长春高新区智能装备工业园区等省级特色装备工业园区;加快推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依托产业园区和产业链配套体系,重点培育和打造10个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本省产业基础与资源优势,谋划一批装备制造招商引资项目,采取网络招商、品牌招商、委托招商、专业队伍招商等多种形式,吸引国内外装备制造企业到吉林省投资合作。重点围绕轨道交通装备、卫星及应用、航空设备、农机、环保设备、工程机械、食品加工设备、制药设备等产业,加快对国内外大型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和跨国公司的引进,加大针对国内外知名科技研发机构的“招商引智”力度,通过对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引进与合作,加快全省高端装备产业的培育。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可“一事一议”。
进一步加大财税、金融、保险、担保、人才等方面对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各类省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向装备制造业倾斜;对符合税法与政策规定的装备制造业技术产品研发、技术转让、行业标准制订、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口、产业孵化基地建设等给予优惠税收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投资机构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积极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相关政策,建立本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奖励机制和保险补偿机制,推进全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支持装备制造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支持其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