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险合并”在郑州等12市试点近2年,拟在全国推开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段伟朵
"俺家孩子工作好,单位给交五险一金!"
别担心,虽然"五"变"四",但参保人得到的保障不"缩水",只是将其中两项合并为一项。
众所周知,我们日常俗称的"五险"分别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适用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点"两险合并",实施期限为两年。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1月印发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组织12个城市开展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12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辽宁省沈阳市、江苏省泰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山东省威海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南省岳阳市、广东省珠海市、重庆市、四川省内江市、云南省昆明市。
12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提请审议。报告显示,"两险合并"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从试点情况来看,报告指出,统一参保登记,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展到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试点全面启动1年后,12个试点城市参保人数1510万人,比试点前增长12.6%,明显高于同期全国5.5%的增长水平。此外,还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参保,如泰州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增加6.3%,但参保单位数增加了35.7%,增量中大多数为小微企业。
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后,基金共济能力得到提高。报告显示,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管理,对生育保险基金不再单独建账、核算,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编制预算,按照两项保险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费率,提高了基金征缴效率,基金"打通"使用提高了共济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连续两年出现当期收不抵支等情况,12个试点城市充分发挥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带来的共济效应,有效缓解了基金赤字问题。
两项合一项,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缩水"?这是不少女性所担心的。报告显示,试点城市严格按现行法律法规落实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通过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提高待遇享受便捷性、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打消了部分参保人的顾虑,实现了改革平稳衔接。
总结试点城市实践经验,报告认为,从总结评估情况和各方的反映看,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具备全面推开条件。
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产品质量法等17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对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作了修改,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
来源:大河客户端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