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关于申报推荐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的通知

20.08.2014  13:3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根据2014年度工作要点的安排和全国总社监事会的最新工作精神,省社监事会决定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设立一批省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其中,省辖市社3个,省直管县(市)社1个,县级社4个,基层社4个,专业社4个。

一、        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条件

(一)省辖市社监事会

1.省辖市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

2.所辖县级社监事会全覆盖。

3.省辖市社综合业绩突出。

(二)县级社监事会

1.县级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2.所辖基层社监事会全覆盖。

3.县级社综合业绩先进(全省排序前50名以内)。

(三)基层社

1.监事会组织健全。

2.引领农民专业合作社1个以上。

3.基层社连续三年盈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

1.监事会组织健全。

2.省级以上示范社。

3.规模大,引领作用突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推荐的程序

(一)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对照条件,自行申报。

(二)县级社、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由省辖市社或省直管县(市)社监事会推荐上报。

(三)请各省辖市社、省直管县(市)社务于2014年9月15日前,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申报推荐表》(见附件,可在中原合作网“监事信息”栏中自行下载)一式两份报送省社监事会办公室并发电子版。

三、审查评定

省社监事会办公室根据申报、推荐上报情况,提出评定建议,上报省社监事会审定。

  联系人:许孝华 电话:0371-65921361 1301769624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申报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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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