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05.09.2014  19:21

豫供文〔2014〕45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供销社、财政局,省供销社直属各企业:

根据省供销社、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的通知》(豫供文〔2014〕2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省级配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豫供文〔2014〕25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实地检查,并于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和《2014年度“新网工程”省级配套项目检查表》报送省供销社财会处。

二、各地供销社、财政局要认真审核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实地查验有关材料原件及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伪造、编造申报材料,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