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司法局三个重点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31.05.2016  02:21
              ——调普结合。将人民调解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通过“一事一法”、“以案析法”等方式,努力达到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现场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增强综合效应。
      ——以法为本。在化解矛盾纠纷时,牢固树立“以法为本”的调解理念,注重从法律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抽丝剥茧,从法律层面分清责任、明辨是非,让当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权益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便民利民。加强人民调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把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最高追求。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 等调解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开展调解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的新要求,坚持“应调尽调”,积极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