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认真贯彻落实濮安委〔2015〕8号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

09.05.2015  23: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安委〔2015〕8号)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各方职责,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台前县印发了《台前县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15〕7号),在全县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

这次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以“明责、尽责、知厉害”为主题,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以各乡(镇)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为实施对象。

对话谈心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是: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城关镇、孙口镇、吴坝镇、清水河乡和产业集聚区党委(党工委)书记、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开展对话谈心;由县政府安委会主任、县长王俊海负责与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就各自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对话谈心,与各乡(镇)、产业集聚区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由县人民政府各位副县长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与分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对话谈心;由县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与全县9个乡(镇)分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安监局局长对话谈心;各乡(镇)政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与各位行政副职对话谈心,乡(镇)政府各位行政副职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与管理区书记、村支部书记对话谈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与直接监管的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对话谈心。(台前县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