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食药监办宣函〔2015〕74号文件开展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的通知

05.03.2015  10:56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的通知》(食药监办宣函〔2015〕7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全国食药监管随手拍行动”是国家总局创新反映我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展现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工作面貌,丰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文化,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意识,促进社会各界认识、了解和支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积极推动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按时上报作品。一要广泛发动参与。要广覆盖宣传,不仅要充分调动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而且要宣传到各类媒体,鼓励相关人员积极参与,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作出一批具有本部门、本单位特色的高水准作品,充分展示河南食药监管系统爱岗敬业、务实重干的精神风貌。二要明确专人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随手拍行动”的组织、联络、协调工作,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局新闻宣传处。三要按时上报作品。各部门、各单位上报推荐参赛作品不得少于3组(幅),并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电子版本的形式报送省局新闻宣传处或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

三、做好遴选评比,充分运用成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局和省局各直属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自行实施征集评比。省局将会同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对收到的上报作品进行评比,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向国家总局推荐作品参加全国评选;对各单位的活动情况,依据上报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评比通报;对上报作品进行遴选,集结汇编,分发全省食药监管系统予以展示,在有关媒体和网站上宣传。

四、联系方式。为确保本次活动的扎实开展,省局机关党委、新闻宣传处将会同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成立“食品药品监管随手拍行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务。

省局新闻宣传处联系人:龚卫东

联系电话/传真:0371-87519852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B区9楼B9015室

省食品药品新闻协会联系人:张秋霞

联系电话:0371-69690976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39号B区11楼B1115室

邮编:45001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