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积极开展“华合论坛”招商工作

15.10.2014  19:38

      记者10月13日从叶县招商局获悉,叶县高度重视第五届“华合论坛”招商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及主抓招商的县级领导携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北京、天津、深圳等地进行招商、邀商、项目洽谈和对接工作。截至目前,该县共邀请客商11名,拟签约项目6个。

叶县出台规定,对前来叶县投资的企业在行政服务、土地使用、税费优惠上大力支持。外来客商前来投资兴办企业,县内一切行政审批手续,由县招商局负责,提供全程代理服务。各种手续实行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实现“一站式”快速办结。

另外,叶县规定,对产业集聚区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工业项目生产用电,执行区内最低电价。产业集聚区内企业除安全检查、环境监测和政法机关查办案件外,其他部门均不得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得强迫企业接受指定服务。确需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的,要提供法律、法规依据或上级文件,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备案后,方可依法进行。

——在土地方面,外来客商投资兴办企业或公益事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享受国家规定的供地最低价格。

——在税费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租赁标准化厂房的工业项目,自投产年度起5年内,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的100%、后3年的50%,县政府以“工业结构调整专项扶持资金”的形式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或扩大再生产。对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两税一费”制,发放收费明白卡,明白卡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一律不准收取。外来客商投资兴办企业免缴建设期间该县收取和支配的各项行政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