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安全监管局纪检组召开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

12.12.2015  11:25

为了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派驻机构如何履职的新思想、新要求,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对省安全监管局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深入研究探讨如何加强派驻机构建设,12月10日,驻省安全监管局纪检组召开省辖市、直管县安全监管系统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关于加强省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通报了南阳市安全监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会上,参会人员发言主动、讨论热烈、交流深入、建议诚恳,为今后更好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认识解决派驻机构‘挺什么,如何挺,谁来挺’”等问题,起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作用。最后,驻省局纪检组长王少玉就如何贯彻中央、省委指示精神以及省纪委和尹晋华书记一系列指示要求,切实做好安监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座谈会由驻局纪检组纪检监察室主任孙晓军主持。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形势任务。深刻领会中央决策,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通过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用党的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党员干部。

会议强调,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派驻监督也是贴近监督,就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充分体现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是找准定位;二是敢于发声;三是紧盯重点;四是严格执纪。

会议要求,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敢于担当。在坚持把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治本之策、密切关注“四风”新变化新特点新表现的同时,坚持把强化日常监督、立足抓早抓小作为工作重点,切实让《党章》有劲、让《准则》发力、让《条例》生威。二是严于律己。在遵纪守法方面有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模范带头,不能作“手电筒”,光照别人,不照自己;不断锤炼党性,磨练心性,涵养个性,永远记住自己只是党员干部的普通一员,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约束自己。三是加强学习。结合安全监管和派驻纪检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更好的把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不走样的贯彻好落实好,把党的纪律用好,用的恰到好处。

(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