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宝丰县政府召开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约谈会

08.03.2016  13:05



  3月7日上午,平顶山宝丰县政府在迎宾馆召开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约谈会,县政府副县长桓贯超、县公安局纪检委书记白太和、县文广局副局长郭伟杰、县工商局副局长董长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徐迎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消防大队教导员董伟民主持。

  会上,消防大队大队长传达了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及省公安厅、文化厅工作指导精神,通报了近期内辖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并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大队教导员就全县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开展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明确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是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如果单位由于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必将追究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一定要坚决消除侥幸心理,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二是根治源头、开展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场所要针对是否合法经营情况、安全疏散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安全用电情况、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微型消防站建设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并明确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做出消防安全承诺。并将自查情况统计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印章,报市公安消防大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存档备案。三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定单位内部消防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对消防保卫人员、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普通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重点培训防火措施、消防设施使用方法、初起火灾扑救、自救逃生等知识技能,通过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疏散逃生常识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执法监督人员要加强执法力度。行动期间,执法工作人员要依据方案工作目标,工作方法,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该停业的必须停业,该取缔的必须取缔,该拘留的必须拘留。对于干扰、阻挠专项治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