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禹州市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由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发改农经[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禹州市农业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该项目一标段第一次招标截止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不足三家而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在国内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禹州市2013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2.2 工程编号:JSGC-N-074
2.3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禹于州市境内,涉及9个乡镇11个行政村。
2.4 建设规模:新建集水池1座(方山镇井沟村)、新建蓄水池3座(鸠山镇崔家庄1座、神垕镇郗庄村2座)、新打机井3眼(梁北镇梁北村2眼、方岗乡杨南村1眼)、新修田间水泥路5千米(朱阁镇北郝庄村0.8千米,神垕镇南大村0.7千米、罗王村0.8千米、鸠山镇崔家庄1千米、花石乡白佛张村0.7千米、无梁镇胡楼村1千米)、浅井镇浅井村新建农田节水灌溉工程300亩。计划投资约219.44万元。
2.5 招标范围: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设计图、设计变更、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材料设备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7 发包方式:总承包
2.8 计划工期:该项目第一标段计划工期为5个月。
2.9 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一标段:农田水利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
3.5 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3.6 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7 外省进豫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0371-68080801)办理备案手续;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4. 报名与发标时间、地点、电话及须携带的资料
4.1 报名与发标时间: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4.2 报名地点: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房间)
4.3 报名电话:0374-2077000
4.4 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4.4.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
4.4.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含动态考核监管表或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网站出具的相关证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4.3 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各项要求查验原件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叁份,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注:开标时项目经理与被委托人须同时到场,且原则上报名后不得更换,非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需要更换的,开标三日前单位出具证明经招标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如投标企业无故放弃投标的或开标时不准时到达现场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警告一次,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
5.2 发售地点: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后建楼中楼918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禹州市农业林业局
联系人: 田先生
电 话: 0374-8609635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0374-8236188
9、监督部门
禹州市农林局纪工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8184908
2014年 8 月 22 日